|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出租案件审核备案所需资料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5日   该信息被浏览了26076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3、出让合同、出让金缴费凭证(复印件,转让取得的提供转让合同,其他方式取得的提供相关材料);

4、土地出租协议(原件);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一式四份);

6、双方授权委托书

7、双方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8、如有特殊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补充相关材料。
版权所有: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高家酒馆15号7楼 电话:025-89691819 邮编:2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