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案件审核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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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2日 该信息被浏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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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宅、商业、办公类用地
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建筑物无房产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3、出让合同、出让金缴费凭证(复印件,转让取得的提供转让合同,其他方式取得的提供相关材料);
4、规划部门已审定的总平面图(现状出让的不需提供);
5、转让土地使用范围勘测定界图及成果报告(图纸一式六份,成果一份);
6、土地转让协议(原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
7、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式六份,使用市场办范本);
8、项目批文(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的不需提供);
9、投资证明材料;
10、双方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代表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1、其他。
(二)、工业、仓储、科研设计类用地
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建筑物无房产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3、出让合同、出让金缴费凭证(复印件,转让取得的提供转让合同,其他方式取得的提供相关材料);
4、规划部门已审定的总平面图(现状出让的不需提供);
5、转让土地使用范围勘测定界图及成果报告(图纸一式六份,成果一份);
6、土地转让协议(原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
7、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式六份,使用市场办范本);
8、项目批文(现状出让或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的不需提供);
9、开发园区内土地提供园区与用地单位用地协议及园区管委会同意转让的意见;
10、市属国有企业提供上级资产管理部门同意转让的意见,改制企业提供原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职工备用金落实情况及同意转让的意见;
11、双方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代表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其他。
(三)、司法裁定、其他方式的土地转让
1、土地转让申请书;
2、民事裁定书(判决书、调解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司变更材料,拍卖确认材料;
3、房屋、土地权属资料;
4、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代表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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