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2015年第14号)
经市政府批准,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出让条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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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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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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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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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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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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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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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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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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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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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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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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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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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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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
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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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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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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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5G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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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小市街道张王庙路以西中储二期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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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小市新村小区,南至幕府南路,西至铁古庙小区,北至规划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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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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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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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商住混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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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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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R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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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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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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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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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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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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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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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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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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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5G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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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兴隆街道应天大街北侧21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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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乐山路,南至应天大街,西至苍山路,北至清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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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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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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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二类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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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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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R≤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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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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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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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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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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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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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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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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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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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5G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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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南京南站南广场站东片区20-21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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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双龙大道,南至规划道路,西至站东二路,北至规划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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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6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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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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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二类居住用地
Rc基层社区中心
Rb商住混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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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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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容积率: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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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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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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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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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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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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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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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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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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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5G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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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金马路地铁站上盖物业北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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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凯旋路,南至国有空地,西至地铁二号线,北至奔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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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4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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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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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商住混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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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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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R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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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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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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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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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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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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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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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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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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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5G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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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麒麟街道丹青路以南、东麒路以东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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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三号路,南至丹霞路,西至东麒路,北至丹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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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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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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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居住社区中心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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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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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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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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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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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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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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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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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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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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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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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5G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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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东山街道文靖北路以南、万安北路以东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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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上高路,南至天赐路,西至万安北路,北至文靖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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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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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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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二类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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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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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R≤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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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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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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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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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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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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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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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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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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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5G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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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禄口街道来凤路以东、信诚大道以南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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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国有土地,南至国有土地,西至来凤路,北至信诚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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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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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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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旅馆用地
R2二类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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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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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容积率: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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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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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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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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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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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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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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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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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5G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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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禄口街道信诚大道以北、福禄路以东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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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规划道路,南至信诚大道,西至福禄路,北至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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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9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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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9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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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零售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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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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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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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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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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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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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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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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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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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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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NO. 2015G38: (1)地块内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的街政管理中心、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基层社区服务中心、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中心及用地面积不小于3800平方米的9班幼儿园各一处,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成,用地面积均计入容积率。
(2)地块住宅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0%。
(3)地块商办面积中不小于150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须由竞得人或其股权单位自持,不得分割销售及转让,且应作为电子商务功能使用。
(4)商办面积中的50000平方米办公用房仅可定向销售给电子商务类及其关联企业,且销售时须征得鼓楼区政府书面同意。
NO.2015G40: (1)地块B分区内须配建用地面积为4584.21平方米的12班幼儿园一处,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完成;
(2)地块C分区内配建用地面积为2222.66平方米基层社区中心一处,建筑功能包含:文化娱乐设施建筑规模≥600㎡、体育设施建筑规模≥600㎡、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建筑规模≥600㎡、托老所建筑规模≥1000㎡、医疗卫生设施建筑规模≥300㎡、公厕建筑规模≥60㎡、电信端局和环卫所。其中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托老所、医疗卫生设施、公厕、电信端局、环卫所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完成。
(3)地块D分区范围内的住宅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大于60%。
NO.2015G41: 地块临近地块南侧规划道路第一排只允许布置商业建筑(含酒店式公寓),其建筑面积不得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
NO.2015G42: (1)地块内可配置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35600平方米的商业设施;
(2)地块内应设置居住社区中心一处,设置项目应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处,须独立占地,占地面积不得小于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5000平方米;社区一站式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日托所)及社区养老院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宜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并设置,统一设计;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5000平方米;体育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600平方米;街政管理中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5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500平方米;育儿园(含亲子园)建筑面积不得小于500平方米;邮电局建筑面积不得小于250平方米;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得小于60平方米。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政管理中心、社区服务中心、邮电局、公厕须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与其他功能建筑同步建设,同步竣工。
NO.2015G43: 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出让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
NO.2015G44: 旅馆用地不得分割转让,所建房屋不得分割转让、销售。
地块当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竞争的,停止竞争地价,改为竞争保障房建设资金,出资最高者为竞得人。加价为该地块原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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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及出让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15年10月9日起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按规定申领。
二、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四、有意竞买者按以下时间,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办理报名、报价手续,并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接受竞买报名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上午9:00;
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7日下午16:00(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五、接受竞买报价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上午9:00;
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下午14:30(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
六、挂牌现场会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28日下午14:25,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厅1238室。
七、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统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报价书》,进行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对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该地块已有有效报价的,出让人主持对该地块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竞得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十、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9月24日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人民中学对面,金陵中学隔壁)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10楼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奥体中心东门对面)
网站: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http://www.landnj.cn)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njg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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