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2016年宁网挂第02号)
经市政府批准,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出让条件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名称
|
四 至
|
总用地面积(m2)
|
出让面积
(m2)
|
规划用地
性 质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高度
(m)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挂牌出让起始价
(万元)
|
竞争保障房建设资金起始价
(万元)
|
预售限制起始价(万元)
|
现房销售起始价(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1
|
NO.2016G58
|
栖霞区仙林体育学院北侧地块一
|
东至经天路,南至广志路(规划),西至鲤鱼山路(规划),北至纬地路。
|
124519.91
|
106002.49
|
R2二类居住用地
|
70年
|
1.01≤R≤2.2
|
24≤H≤60
|
≤20
|
≥35
|
325000
|
472000
|
464000
|
522000
|
580000
|
2000万
|
65000
|
2
|
NO.2016G59
|
江宁区麒麟科创园启迪大街以北、运粮河东路以东地块
|
东至智汇路,南至启迪大街,西至运粮河东路,北至创新路。
|
72361.66
|
67809.78
|
Rb商住混合用地
R2二类居住用地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综合容积率:2.63
|
——
|
——
|
——
|
190000
|
276000
|
318000
|
358000
|
398000
|
2000万元
|
38000
|
3
|
NO.2016G60
|
江宁区地铁小镇青龙片区国二地块
|
东至东流路,南至四望路,西至河清路,北至三阳路。
|
74740.88
|
74740.88
|
R2二类居住用地
Rc基层社区中心用地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综合容积率:2.26
|
——
|
——
|
——
|
185000
|
269000
|
270000
|
304000
|
337000
|
2000万元
|
37000
|
4
|
NO.2016G61
|
江宁区高新园印湖路以南、定林路以东地块
|
东至海慧路,南至天秣路,西至定林路,北至印湖路。
|
49548.43
|
44145.00
|
R2二类居住用地
|
70年
|
1.0<R≤1.1
|
≤18
|
≤25
|
≥35
|
56000
|
82000
|
86500
|
97000
|
108000
|
500万元
|
11200
|
5
|
NO.2016G62
|
江宁区江苏软件园科技大道以西、研发二路以南地块
|
东至科技大道,南至现状,西至发展路,北至研发二路。
|
56833.01
|
56833.01
|
R2二类居住用地
|
70年
|
1.0<R≤2.2
|
≤80
|
≤20
|
≥35
|
65000
|
95000
|
120000
|
135000
|
150000
|
500万元
|
13000
|
6
|
NO.2016G63
|
江宁区横溪街道吴楚西路以南,横云北路以西地块
|
东至横云北路,南至七号路,西至规划路,北至吴楚西路。
|
48162.90
|
48162.90
|
R2二类居住用地
|
70年
|
1.0<R≤1.6
|
≤35
|
≤25
|
≥25
|
18000
|
26500
|
27600
|
31200
|
34500
|
300万元
|
3600
|
7
|
NO.2016G64
|
江宁区横溪街道吴楚西路以南、宁丹路以东地块
|
东至规划路,南至七号路,西至宁丹路,北至吴楚西路。
|
32337.61
|
30395.89
|
B1商业用地
|
40年
|
综合容积率:1.18
|
——
|
——
|
≥15
|
15200
|
/
|
/
|
/
|
/
|
2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3040
|
8
|
NO.2016G65
|
江宁区空港枢纽经济区越秀路以北、乾清路以西地块
|
东至乾清路,南至越秀路,西至现状,北至现状。
|
14289.21
|
14289.21
|
Aa居住社区中心用地
|
40年
|
R≤2.0
|
≤35
|
≤40
|
≥30
|
6000
|
/
|
/
|
/
|
/
|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1200
|
9
|
NO.2016G66
|
江宁区龙眠大道以西、格致路以南地块
|
东至龙眠大道,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凤栖东路,北至格致路。
|
23809.79
|
23809.79
|
Bb商办混合用地
|
40年
|
R≤3.0
|
≤100
|
≤50
|
≥15
|
27000
|
/
|
/
|
/
|
/
|
3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5400
|
备注:
NO.2016G58: A地块内可沿鲤鱼山路与广志路布置商业用房(裙房),其中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上总面积的8%。
NO.2016G59: (1)A 地块为Rb商住混合用地,出让面积30498.87㎡,建筑高度≤80m,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A地块内可设置不超过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15%的商业配套设施,沿创新路、智通路布局。
(2)B地块为R2二类居住用地,出让面积37310.91㎡,建筑高度≤60m,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NO.2016G60: (1)A 地块为R2二类居住用地,出让面积71737.77㎡,容积率1<Far≤2.3,建筑高度30
m≤H≤60 m,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
(2)B地块为Rc基层社区中心用地,出让面积3003.11㎡,容积率≤2.0,建筑高度≤35m,建筑密度≤55%;B地块内须设置基层社区中心一处,用地规模不小于3000平方米,功能应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体育活动场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基层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居住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环卫休息场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环卫车辆停放场,用地规模不小于250平方米。以上基层社区中心必配内容均不得设置于地下,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与住宅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验收后无偿移交区政府。除此之外,可布置便民型商业设施或办公等设施,不允许设置围墙。
(3)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
NO.2016G61: (1)B地块中须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政府。
(2)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
NO.2016G62: 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
NO.2016G64: (1)A 地块为B1商业用地,出让面积9046.83㎡,容积率≤1.6,建筑高度≤45m,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
(2)B地块为B1商业用地,出让面积21349.06㎡,容积率≤1.0,建筑高度≤24m,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
NO.2016G65: 地块内设置社区服务中心、街政管理中心、公厕、邮政所、商业服务设施,规划设计必须依据《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NJGBC01-2015)》。邮政所、公厕可结合商业服务设施统一设计: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街政管理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邮政所,建筑面积不小于250平方米;商业服务设施面积不得大于25532平方米。上述设施中的社区服务中心、街政管理中心、公厕、邮政所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区政府。
NO.2016G66: (1)地块内可设置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
(2)地块内须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0㎡的集中商业设施,且不得分割销售。
(3)用地东侧可设置联系地铁站点的空中连廊,须征得地铁部门书面同意意见,连廊宽度不得小于5米,不得大于12米,距离地面净高不小于6米,仅作为交通联系功能使用,具体位置根据规划方案确定,连廊的建筑面积应纳入地块计算建筑面积。该连廊须作为公共通道对社会开放,连廊上不得设置商业,应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受让人在建设前应与地铁公司做好衔接,该连廊的产权边界由受让人与地铁公司自行协商确定。
意向竞买人可通过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竞买。详情请登录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jy.landnj.cn/welcome.html
|
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及出让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16 年9月5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界面购买。
二、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等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变更受让人不影响包括土地价款支付等合同条款的履行。
四、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21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可登陆南京土地市场网“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报价竞买,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2016年9月21日18:00,竞买人均可报价一次。竞买人须仔细研读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系统的详细情况及法律责任。
当地块网上竞价达到竞争保障房建设资金起始价时仍然有竞价的,竞价超出部分为保障房建设资金并不计入房价准许成本。
当地块网上竞价达到预售限制起始价时,申领预售许可证应达到以下施工进度:七层及以下的,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八层及以上的,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三分之二以上。
当地块网上竞价达到现房销售起始价时,该地块所建商品住房必须现房销售。
五、在挂牌时间截止(2016年9月22日9:30)时,如果该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如果该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上午9:3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各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
9月22日
|
9:30 NO. 2016G58
|
9:40 NO. 2016G59
|
9:50 NO. 2016G60
|
10:00 NO. 2016G61
|
10:10 NO. 2016G62
|
10:20 NO. 2016G63
|
10:30 NO. 2016G64
|
10:40 NO. 2016G65
|
10:50 NO. 2016G66
|
|
限时竞价每轮报价间隔时间不超过4分钟,竞买人如果参与竞买多个地块的,可多人多电脑同时参与限时竞价。在4分钟限时竞价时间内,如果无新的有效报价,此时的最新有效报价即为成交价格,该报价人为竞得人。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所接受到的有效报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定竞得人。当地块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2家或2家以上单位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网上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竞得人的成交价为最高限价加一个加价幅度。
现场摇号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23日15:00,南京市国土资源局1826会议室。
七、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通知书”(通过现场摇号确定的竞得人当场颁发),竞得人须持“成交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九、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8月19日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人民中学对面,金陵中学隔壁)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10楼
网站: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s://jy.landnj.cn/welcome.html)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nj.cn)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njgt.gov.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25)89691001、(025)89691002 传真:(025)83617841
财务咨询电话:(025)89691021 网络系统咨询电话:(025)89691019
南京市公证处咨询电话:(025) 8969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