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场摇号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土地竞买单位:
我局于2016年9月23日15:00在1826会议室进行摇号确定土地竞得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所有参加现场摇号的竞买单位于2016年9月23日上午9:30持全部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南京市中山路171号18楼1826室(市国土资源局会议室),通过资料验核的竞买人取得摇号资格。资料验核清单如下:
1、报名表;(留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留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受托人的还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可以只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公司章程;(验原件,留复印件)
6、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即承诺书一和承诺书二)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留原件);
7、股权架构表(三级)(每页须加盖公章,留原件);
8、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或实缴注册资本金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9、资金来源说明(留原件)、近三个月银行流水(留原件)和竞买人的现金流量表(每页须加盖公章,留原件)。
竞买单位同时参与多幅地块摇号的,每幅地块应准备一份验核材料,涉及资信证明、银行流水等须留存原件的,准备一份原件,其余地块的资信证明、银行流水复印加盖公章后留存。
二、具备摇号资格的竞买单位,于2016年9月23日下午14:30至中山路171号18层1826室参加摇号,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单位公章。
竞买人须知,法定代表人或已委托的受托人不能按时到摇号现场,须重新委托新的受托人,并携带该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