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2017年宁溧经网挂第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分局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公开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及出让条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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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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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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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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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总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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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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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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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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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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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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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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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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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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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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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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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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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7G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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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桥大道以北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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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S246省道;西至薛李东路;南至天生桥大道;北至琉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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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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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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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混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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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70年、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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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ar≤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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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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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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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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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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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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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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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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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7G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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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桥大道以北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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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薛李东路;西至钟灵北路;南至天生桥大道;北至琉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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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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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5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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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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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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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ar≤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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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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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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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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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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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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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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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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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7G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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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强南地块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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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钟灵北路;西至现状;南至现状;北至开发区机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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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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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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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混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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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70年、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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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ar≤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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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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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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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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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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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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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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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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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7G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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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强南地块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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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现状;西至钟灵北路;南至现状;北至开发区机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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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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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9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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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混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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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70年、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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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ar≤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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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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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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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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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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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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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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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NO.2017G06:地块内商办地上建筑物面积不低于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5%;
NO.2017G08:地块内商办地上建筑物面积不低于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5%;
NO.2017G09:地块内商办地上建筑物面积不低于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5%;
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及出让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17年5月22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界面购买。
二、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由挂牌申请单位对出让红线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拆成自然平整,且地块内管杆线(地上、地下)按规划部门要求迁移到位,地块出让红线外道路、水、电等由挂牌申请单位负责接通到红线边缘。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须在报名时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须明确投资比例。区外公司、企业竞买成功后必须三个月内在本区范围内成立所持股份大于50%的项目公司。
竞买人在此公告发布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1、取得了出让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但没有按约定时间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
2、在本区范围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按期开、竣工建设,或按出让合同约定已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建设总面积不足一半的。
四、南京市溧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14日 16:00( 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8:30至16:00 期间可登陆南京土地市场网“溧水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报价竞买,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 2017年6月15日11:00,竞买人均可报价一次。竞买人须仔细研读溧水区建设用地公开出让网上交易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系统的详细情况及法律责任。
五、在挂牌时间截止(2017年6月14日16:00)时,如果该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如果该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14:3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各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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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 NO. 2017G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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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NO. 2017G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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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 NO. 2017G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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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NO. 2017G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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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每轮报价间隔时间4分钟,竞买人如果参与竞买多个地块的,可多人多电脑同时参与限时竞价。在4分钟限时竞价时间内,如果无新的有效报价,此时的最新有效报价即为成交价格,该报价人为竞得人。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所接受到的有效报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定竞得人。
七、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
南京市溧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须持“成交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八、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竞得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分局土地利用科(土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分局
二○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分局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17号(国税局斜对面)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分局土地利用科(土地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 17号一楼大厅
网站: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分局网(http://www. gtfj.njls.gov.cn)
溧水区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lsxzfw.gov.cn)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http://www.landnj.cn)
江苏省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n)
溧水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58.213.128.148:801/)
咨询电话:(025)
5623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