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
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2017年宁网挂第06号)中的NO.2017G50(江宁区高新园方前大道以南地块)补充公告如下:
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0平方米的人才房(含租赁住房),建成后无偿移交江宁区政府。
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