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高经网挂[2017]04号
经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出让条件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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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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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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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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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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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
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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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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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
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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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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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万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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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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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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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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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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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7G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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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大道以西、濑渚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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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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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二类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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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Far≤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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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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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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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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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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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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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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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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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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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7G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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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村路以西、湖滨大道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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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8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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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二类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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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Far≤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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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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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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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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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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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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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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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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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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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7G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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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大道以北、福源名居小区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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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5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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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二类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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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Far≤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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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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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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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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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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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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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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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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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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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7G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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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太路以北、新塘路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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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3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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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商住混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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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Far≤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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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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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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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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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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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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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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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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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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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7G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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桠溪镇瑶池山庄西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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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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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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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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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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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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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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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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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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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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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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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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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NO.2017G26地块沿湖滨大道限高为15米,地块内配套商业不得设置于湖滨大道沿线,不得设置住宅底层商业门面房。
2、NO.2017G27、NO.2017G28地块沿湖滨大道限高为15米,地块内建筑退让湖滨大道道路红线50米,整个地块围墙退让图示湖滨大道红线30 米,沿湖滨大道退让50米范围应单独规划绿化景观方案,并同步建设到位;NO.2017G27或NO.2017G28地块内需配建一所用地面积不少于4050平方米的3轨9班的幼儿园。幼儿园建成后无条件、无偿移交给政府,产权归政府所有。根据城市规划要求,NO.2017G27、NO.2017G28地块须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方案;NO.2017G27、NO.2017G28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剩余约8559平方米土地,按程序进行公开出让;NO.2017G27、NO.2017G28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缴纳500万元作为受让以上剩余地块的保证金。
3、NO.2017G29地块内须设置一处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800平方米的基层社区中心,包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室、体育活动室、基层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公厕、垃圾收集站、环卫休息场等。上述公共配建建成后无条件、无偿移交给区政府,产权归政府所有。
4、根据城市规划要求,NO.2017G29地块为第一期出让地块,第二期出让地块位于地块北侧,面积约10192平方米,按程序进行公开出让;NO.2017G29地块的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缴纳500万元作为受让以上剩余地块的保证金。
5、NO.2017G30地块目前已建成,该地上建筑物不得拆除,随土地捆绑交易,经评估建筑物价值约为2612万元,由竞得人与江苏省高淳国际慢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结算。该地块须由竞得人自持和经营,不得分割转让、销售。
6、NO.2017G30地块分为A、B、C、D、E、F、G七个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均为商业用地,其中A地块面积为1555.76平方米;B地块面积为2460.32平方米;C地块面积为1910.65平方米;D地块面积为789.89平方米;E地块面积为1471.44平方米;F地块面积为476.59平方米,G地块面积为4153.55平方米。
7、其他规划指标、公共配建及退让要求按照本次挂牌出让文件中的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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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及出让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17 年10月20日起登陆高淳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界面购买。(网址:http://222.190.138.242:801/welcome.html)
二、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由挂牌申请单位对出让红线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地块内管杆线(地上、地下)按规划部门要求迁移到位,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自然现状为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必须独立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2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变更受让人不影响包括土地价款支付等合同条款的履行。
住宅及商住地块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在南京市范围内经营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南京市高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13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6:00期间可登陆 “高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2.190.138.242:801/welcome.html)进行网上备案、报名、报价竞买,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2017年11月13日16:00,竞买人均可报价一次。竞买人须仔细研读南京市高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系统的详细情况及法律责任。
五、以上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实行最高限价。当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保障性住房(含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每次报建面积200平方米或其整数倍,报建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所建保障性住房(含租赁住房)无偿移交政府,相应房屋建设成本不计入该地块商品房价准许成本。
六、在挂牌时间截止(2017年11月14日9:00)时,如果该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如果以上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则以上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上午9:0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各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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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NO. 2017G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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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 NO. 2017G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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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 NO. 2017G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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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NO. 2017G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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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NO. 2017G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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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高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须持“成交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八、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
1、挂牌出让成交当日,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其中成交价款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2、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成交价款50%的土地出让金,首期成交价款缴纳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3、成交价款3亿元以上的,余额土地出让金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付清;成交价款3亿元以下的(含3亿元),余额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付清。
4、如竞得人未按上述期限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支付违约金。
九、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
2017年10月10日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宝塔路267号
网站:
高淳区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222.190.138.242:801/welcome.html)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nj.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jgc.gov.cn/)
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25)57307926
财务咨询电话:(025)57307937
高淳区公证处咨询电话:(025)5731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