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NO.2018G06:(1)竞买人及其子公司或母公司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由国家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授予的地铁投资、建设及运营职责的法人单位,经营范围须包括地铁投资、建设及运营,并具备相关业绩;
(2)地块所建房产须全部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3)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
(4)竞得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在地块东侧设置宽度不小于7米的通道,用于连接红山南路和现状曹后村小区,并保证在项目建成后该道路仍能正常通行。
NO.2018G07:(1)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须为世界500强或自2012年以来连续五年为中国500强企业(以《财富》杂志评选公布为准);
(2)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3)该地块须作为企业全国总部大厦自持使用,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所建房产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4)地块商业配套比例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
(5)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
(6)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建邺区河西中央商务区管委会签订《地块开发建设协议》。
NO.2018G08:(1)竞买人或其母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其他控股子公司须拥有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购物中心(不含地下停车位面积及其他非商业产权面积);
(2)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3)该地块内酒店式公寓配建比例不得高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
(4)该地块内须建设一座集中式购物中心,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13万平方米且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40%。该购物中心须由竞得人自持并整体运营,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5)该地块中须至少布置两栋商务办公塔楼,其建筑高度控制在90米至150米。
(6)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酒店式公寓)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酒店式公寓100%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
(7)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栖霞区人民政府签订《地块开发建设协议》。
NO.2018G09:(1)竞买人须具备国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
(2)竞买人或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国内开发运营过单体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自持集中商业;
(3)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4)该地块内所建房产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5)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30%;
(6)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汤山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签订《地块开发建设协议》。
NO.2018G11:(1)地块竞买人或其控股企业须具备开发经营建筑面积不小于9万平方米的单一大型商业综合体3年以上经验 。
(2)A地块内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A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
(3)A地块内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4万平方米的酒店,建筑设计要求和建造标准不低于五星级标准,建成后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少于10年,自持期间不得销售、不得转让,满10年后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4)A地块内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9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中心,自交地后6个月内须开工建设,24个月内建成并开业运营,建成后竞得人须自持经营不少于10年,自营期间不得销售、不得转让,满10年后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5)B地块内商业办公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比例为10%-30%。
(6)该地块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前与浦口区政府就地块开发建设要求和引进酒店品牌签订《地块投资建设协议》。
NO.2018G12:(1)地块内住宅用地面积约19.29公顷,不得超过20公顷;
(2)竞买人或其母公司须为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杂志2017年公布名单为准)。
(3)竞买人或其母公司须有正在运营管理一家及以上的医院,该医院需取得由省级及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5)项目须与金牛湖旅游度假区现状的景观资源及城市设计概念规划相融合,建设理念超前、服务完善,提供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医疗、养生及养老康复服务。为提高项目品质,要求竞得人在该项目引进不少于1名关于生命科学、生物工程或临床医学类的中国工程院或中国科学院院士及2名国家“千人计划”人才,由六合区政府负责审核认定。
(6)A地块须由竞得人建设一座不低于500床,且集医、教、研为一体的国际专科医院,且该医院不得销售、不得转让。竞得人须引入在全美或欧洲投资管理过1家及以上的国际医疗机构(符合美国联盟医疗体系标准或JCI国际医院认证标准)进行合作运营,且在土地成交后3个月内与具备上述条件的医疗机构达成运营管理协议。
(7)为打造医养结合示范项目,C、D地块须建设总建筑规模不少于41000㎡的养老公寓(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须由竞得人统一提供医疗、医护、康复等养老服务。
(8)该地块须配建不少于13505㎡的人才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六合区政府。
(9)该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道路、河道、绿化须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建设标准及设计方案须报规划部门审核,并与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10)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须与六合区政府签订地块《投资建设协议》。
NO.2018G13: (1)地块内住宅用地面积约15.65公顷,不得超过16公顷;
(2)竞买人或其母公司须为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杂志2017年公布名单为准)。
(3)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4)鉴于该项目定位为医养结合示范项目,A、F地块须建设总建筑规模不少于40000㎡的养老公寓(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须由竞得人统一提供医疗、医护、康复等养老服务; I、J地块须配建不小于14000㎡集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及机构养老为一体的养老服务设施,上述项目须与该地块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成后不得销售、不得转让。为提高项目品质,要求竞得人在该项目引进不少于2名国家“千人计划”人才,由六合区政府负责把关。
(5)Q地块须配建一处基层社区中心,具体要求如下: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应设置在建筑首层,有独立出入口;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400㎡,应以建筑的低层或多层为主;体育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基层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应设置在一至三层;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50㎡,应设置独立用房和独立出入口;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50㎡,应设置在建筑首层,有独立出入口;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80㎡,应设置在建筑首层,有独立出入口;垃圾收集站,建筑面积不小于80㎡;环卫作息场,建筑面积不小于20㎡;应配建不低于500㎡的菜市场。上述建筑除菜市场以外均须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六合区政府。
(6)该地块须配建不少于10250㎡的人才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六合区政府。
(7)该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道路、河道、绿化须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地块内配建的小学及幼儿园,须由竞得人负责出资建设,须与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六合区政府。
(8)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六合区政府签订地块《投资建设协议》。
NO.2018G14:(1)竞买人或其母公司须为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杂志2017年公布名单为准)。
(2)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3)鉴于该项目定位为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地块须建设1所体检中心,总建筑面积不得少于4000平方米;A、B、C、D四个地块,须配建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的集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及机构养老为一体的养老服务设施。上述设施须由竞得人自持经营,不得销售、不得转让,须与首期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为提高项目品质,要求竞得人在该项目引进不少于2名国家“千人计划”人才,由六合区政府负责审核认定。
(4)该地块须配建不少于3901平方米的人才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六合区政府。
(5)该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道路、河道、绿化须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建设标准及设计方案须报规划部门审核,与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6)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须与六合区政府签订地块《投资建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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