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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出让公告2018年宁出第11号  该公告被浏览了11338
  本期出让各地块相关信息

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8年宁出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名称

  

总用地面积

出让面积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

规划用地

性质

容积率

建筑

高度

m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1

NO.2018G58

鼓楼区中央门街道中央路331号地块

东至中央路,

南至香格里拉大酒店(南京)有限公司,

西至芦席营小区、金贸大道,

北至南昌路。

74696.98

地上:48795.65

地下:8362.20

40年

Bb商办混合用地

Rax幼托用地

综合容积率:

5.81

/

/

/

2

NO.2018G59

秦淮区地铁五号线朝天宫站地块

东至莫愁路,

南至莫愁路95号住宅小区,

西至西止马营,

北至秦淮河。

15040.27

地上:12183.02

地下:

412.96

40年

B1商业用地

综合容积率:

1.03

≤12

≤50

≥10

3

NO.2018G60

江宁区东山街道天靖路以南,万安北路以西地块

东至万安北路,

南至天云路,

西至学前路,

北至天靖路。

73538.42

73538.42

70年

R21住宅用地

1.0<R≤2.1

≤60

20

35

4

NO.2018G61

江宁区汤山旅游度假区圣汤大道以西、新宁杭公路以北地块

东至圣汤大道,

南至新宁杭公路,

西至现状,

北至万寿路。

71389.73

71389.73

40年

B31娱乐用地

Far0.6

≤24

≤35

≥25

5

NO.2018G62

江宁区汤山旅游度假区万寿路以东、新宁杭公路以北地块

东至现状,

南至新宁杭公路,

西至万寿路,

北至现状。

67862.67

67862.67

40年

B31娱乐用地

Far0.6

≤18

≤45

≥25

二、出让价格

地块编号

起始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NO.2018G58

278000

/

1000

55600

NO.2018G59

18400

/

400

3680

NO.2018G60

190000

278000

1000

38000

NO.2018G61

13100

/

300

2620

NO.2018G62

12400

/

300

2480

三、出让条件

NO.2018G58: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外。

2)根据地块规划用途及项目建设需要,竞买人或其全资母公司须已在国内超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开发建设并运营管理一个以上的综合体,该综合体内同时具有以下两种以上的业态:

①商业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不含车库等其它配套,以产权证或规划部门出具的文件载明的建筑面积和用途为准)的单体百货店,且2017年度销售额大于25亿元人民币(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

②办公建筑面积大于15万平米(不含车库等其它配套,以产权证或规划部门出具的文件载明的建筑面积和用途为准)的五星标准写字楼,且入住不少于3家世界五百强企业(以《财富(FORTUNE)》公布的企业名单为准)。

3)A、B、C、D四个分区可建地上商业建筑总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在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变的前提下,上述四个分区内同种性质建筑量可互相转移,但分区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指标均不能突破。

4)B分区须建设集中商业,商业建筑面积(含地下)不小于8万平方米。

5)C分区可配建建筑面积不超过A、B、C、D四个分区地上新建商办建筑面积20%的酒店式公寓。

6)A、B、D分区的商业和办公须全部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C分区的商业和酒店式公寓可分割销售。

7)H分区地下空间纳入土地出让范围(涉及与地铁相邻部分,以地铁产权边界为准),其建筑顶板覆土深度须符合市政管线敷设要求,地下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功能为商业及配套用房、停车、地下交通。

8)D分区配建面积不小于89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用房(其中:文化设施1500平方米、体育设施40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1200平方米、街道服务用房2200平方米),以及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消防执勤点,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给鼓楼区政府和消防部门,须与整体地块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与主体建筑同步验收。由竞得人建成并验收合格后,社区服务用房无偿移交给鼓楼区政府,消防执勤点无偿移交给消防部门,具体方案需征得消防部门的书面同意意见。

9)E分区须配建一所6班幼儿园,具体方案需征得教育部门的书面同意意见,须与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由竞得人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鼓楼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给鼓楼区政府

10)A、B、D分区间城市道路图示位置上方可设置一层空中连廊,连廊底部架空净高不小于10米,连廊宽度不大于8米,连廊具体位置可根据设计方案适当调整,其建筑面积纳入容积率。

11)J、K分区内4幢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点(民国政府中央银行高级职员住宅旧址)原址保护,在征得产权单位和文物部门同意的前提下,本项目规划方案可与J、K分区整合设计。

12)红线范围内代征道路、代征绿地移交鼓楼区政府后,由鼓楼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建设,代征文化设施用地(J、K分区及地上保留建筑)由鼓楼区政府管理。

13)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

14)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鼓楼区政府签订《地块开发建设协议》。

NO.2018G59:

1)竞买人及其子公司或母公司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须包括地铁投资、建设及运营,并具备相应的业绩。

2)地铁“四小件”(包含风亭、风井、地铁出入口、残疾人电梯等设施)应结合项目建筑方案整体设计,并计入该项目规划指标。该部分设施地上建筑面积共计约500平方米(其中B分区约100平方米、C分区约200平方米、D分区约200平方米)。地铁“四小件”及A分区街旁绿地须由竞得人代建,建成后无偿移交南京地铁集团,代建成本共计约1100万元(其中地铁“四小件”代建成本约1000万元,A分区街旁绿地代建成本约100万元),建设成本须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超过1100万人民币部分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足1100万元人民币部分,竞得人须将差额部分交给南京地铁集团。   

3)B分区所建商业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4)E分区地下空间出让部分为与地铁连通的负二层人行通道,宽度为6-8米,净高不小于4米。E分区地下所建房产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5)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

6)地块位于文物保护建设控制地带内的部分,应当满足文物行政部门提出的保护要求。

NO.2018G60:

1)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7720平方米的人才房(含租赁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江宁区政府。

2)住宅建筑高度不得低于35米。

3)建、构筑物高度最高点(包括所有突出物),其绝对高度(黄海高程)应不超过72米。

4)沿天靖路一侧设置沿街商业,商业建筑面积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5%。

5)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其中住宅用地成品住房比例为100%。

NO.2018G61: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地块内所建房产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少于20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自持期间不得销售、不得转让,满20年后可整体销售或整体转让,但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3)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

4)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南京汤山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签订《地块投资建设协议》。

NO.2018G62: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地块内所建房产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少于20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自持期间不得销售、不得转让,满20年后可整体销售或整体转让,但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3)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

4)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南京汤山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签订《地块投资建设协议》。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电(光)缆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1、以上商住、住宅用地的境内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在南京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

2、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商住、住宅地块的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其他地块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六、交易方式和时间

1、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2018 127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竞买有资格审查要求的地块请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中山路171号1001室进行审核。

2、有意竞买人请于201812月17日至201812月26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可登陆南京土地市场网“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201812月26日18:00,竞买人均可报价一次。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1812月27日上午9:0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各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

12月27日

9:00   NO. 2018G58

9:20  NO. 2018G59

9:40 NO. 2018G60

10:00  NO. 2018G61

10:20  NO. 2018G62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1812月27日9: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住宅、商住地块的网上竞价超过起始价45%时,超出部分不计入房价准许成本。当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每次申报面积200平方米,申报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

八、成交手续办理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通知书”,持“成交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九、资金核查要求

我局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对竞得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列入南京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

十、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3、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27日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人民中学对面,金陵中学隔壁)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10

网站: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s://jy.landnj.cn/welcome.html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nj.cn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njgt.gov.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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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证处咨询电话:(025) 896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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