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2008年宁工第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及《南京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六幅工业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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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土地坐落 |
土地出让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产业
类型 |
项目
内容 |
规划指标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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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米) |
绿地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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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宁2008GY04 |
建邺区泰山路以东、富春江东街以南地块 |
4456.9 |
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 |
科研 |
研发机构 |
0.7≤R≤2.5 |
≤30% |
≤60 |
30% |
≥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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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08GY05 |
建邺区香山路以西、白龙江东街以北地块 |
7576.9 |
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 |
科研 |
研发机构 |
0.7≤R≤3.0 |
≤30% |
≤60 |
30% |
≥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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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08GY06 |
雨花台区宁南大道以南、共青团路以东、文竹路以西地块 |
8127.8 |
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 |
珠宝首饰研发 |
珠宝饰品研发生产 |
0.7≤R≤2.0 |
≤35% |
≤24 |
30% |
≥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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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08GY07 |
雨花台区宁南大道以南、机场路以东、绕城公路以北 |
175194.5 |
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 |
通讯、IT研发 |
IMS、3G核心网及相关系列软件的研发生产 |
地块1:0.7≤R≤1.53; 地块2:0.7≤R≤2.3 |
≤33% |
≤24 |
地块1:35%;
地块2:32% |
≥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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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08GY08 |
六合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内、撇洪河北路以西 |
38503.0 |
工业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 |
合成树脂助剂 |
≥0.7 |
≥38% |
/ |
≤12% |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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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08GY09 |
六合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内、撇洪河北路以南 |
44839.1 |
工业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 |
大型合成树脂 |
≥0.7 |
≥38% |
/ |
≤12% |
≥220 |
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及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地块内建、构筑物拆成自然平整(室内地坪),其余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挂牌出让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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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挂牌出让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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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宁2008GY04 |
535 |
20或其整数倍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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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08GY05 |
1360 |
20或其整数倍 |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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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08GY06 |
915 |
20或其整数倍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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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08GY07 |
13480 |
200或其整数倍 |
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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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08GY08 |
1109 |
50或其整数倍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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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08GY09 |
1295 |
50或其整数倍 |
200 |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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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竞买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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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宁2008GY04 |
1、竞买人必须拥有保健食品生产资质、获得江苏省卫生厅颁发的《保健食品GMP证书》以及拥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保健食品注册批件》。
2、竞买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半年内需将总部搬迁至南京新城科技园或在南京新城科技园内注册新公司,且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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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08GY05 |
1、竞买人经营范围需包括建筑设计及建筑设计软件开发、园林工程设计、动漫设计三类,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竞买人或竞买人投资方为具有国家甲级勘察设计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
3、竞买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半年内需将总部搬迁至南京新城科技园或在南京新城科技园内注册新公司,且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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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08GY06 |
1、竞买人经营范围需包括镶嵌饰品及钻石生产研发。
2、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该地块的开发计划安排表。
3、竞买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三个月内需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范围内注册公司且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50万美元或1800万元人民币(已在雨花台区注册公司并符合此条件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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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08GY07 |
1、竞买人为市级及以上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从事通信产品生产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该地块的开发计划安排表。
3、竞买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三个月内需在雨花台区范围内注册公司且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已在雨花台区注册公司并符合此条件的除外)。 |
符合上述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五、有意竞买者请于2008年4月25日至2008年5月13日上午11:00(工作日),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按规定办理报名报价手续(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
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08年4月21日起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申领。
六、在挂牌报名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者并有有效报价的,则土地使用权由该竞买者竞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者,则转入现场竞价。
七、现场竞价时间及地点(工作日):
时间:2008年5月13日下午2:30;
地点: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八、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九、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凭《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核准、审批)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有关手续。
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
十一、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4月16日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南京市珠江路同仁西街7号;
网站: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njgt.gov.cn)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http://www.iandnj.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咨询电话:(025) 83363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