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9年宁出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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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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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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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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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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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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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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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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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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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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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高度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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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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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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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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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9G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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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合班村288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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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北苑东路,南至熙湲路,西至逸文路,北至迈尧西路(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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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6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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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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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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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二类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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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R≤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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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H≤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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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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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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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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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9G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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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宁芜铁路以南C2、C3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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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规划檀山路,南至规划吴山路,
西至规划柏山西路,
北至规划沿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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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46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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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67389.32
地下749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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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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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商业用地
R2二类居住用地
Rax幼托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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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容积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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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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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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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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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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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9G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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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中国(南京)软件谷菊花里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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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华为路,
南至现状道路,
西至江苏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北至铁心桥街道铁心村三洼一组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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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6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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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6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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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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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商办混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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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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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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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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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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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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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9G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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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南部新城校场一路北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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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红堤路,
南至规划道路(校场一路),
西至规划道路,
北至红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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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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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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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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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商办混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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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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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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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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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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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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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9G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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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汤山旅游度假区美泉路以南、宁泉路以西A-G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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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宁泉路,
南至新宁杭公路,
西至规划二路,
北至美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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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4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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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04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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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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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文化活动用地
B1商业用地
Rab老年公寓用地
A6社会福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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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容积率: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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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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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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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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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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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9G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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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麒麟街道地铁小镇青龙片区03-009地块(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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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河清路,
南至袁家边路,
西至九乡河东路,
北至龙王山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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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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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5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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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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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商办混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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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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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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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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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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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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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9G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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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东山街道南京南站中轴地块(站西26-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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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现状,
南至宏运大道,
西至站中二路,
北至规划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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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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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27577.98
地下:
424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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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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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商办混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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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容积率: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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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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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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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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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让价格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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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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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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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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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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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9G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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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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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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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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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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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9G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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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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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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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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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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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9G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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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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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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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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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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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9G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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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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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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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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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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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9G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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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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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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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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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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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9G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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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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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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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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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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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9G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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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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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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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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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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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让条件
NO.2019G01:
(1)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11756平方米的人才房(含租赁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南京安居集团。
(2)地块内规划住宅建筑高度不得低于50米,商业裙房不受此限。
(3)地块范围内须配建的小学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出资委托南京安居集团,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进行建设,建设费用须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由南京安居集团与市土地储备中心结算。
(4)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
NO.2019G02:
(1)A、B分区地上一层及负一层须由竞得人自持不低于各个楼层建筑面积的50%,且自持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0000平方米,剩余建筑面积可分割销售,但须统一经营管理。
(2)C分区内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
(3)D分区规划用途为幼托用地,由雨花台区政府负责出资并建设,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
(4)E分区地表为公园绿地,出让范围为地下空间,仅可建设地下停车库及商业用房,地下所建商业用房须由竞得人自持不低于50%,自持部分房产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5)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
NO.2019G03: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地块内所建全部房产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少于10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自持期间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3)地块内须配建四星级或以上标准酒店一所,地上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8000平方米,该酒店自持10年后可整体销售、整体转让。
(4)该地块毗邻砂砾层保护区,基坑开挖边界须距用地红线退让5米;开挖前应做好设计工作,确保基坑及周边保护区、建筑物、道路的安全;施工中应加强基坑监测工作,发现异情及时报告;开挖过程中应通知报告编制单位到现场进行剖面记录、拍照、取样、描述;在砂砾保护区边界设置围挡措施。
(5)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
NO.2019G04: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竞买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项目和社会服务配套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
(3)地块内须配建用地面积不小于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706平方米的公交首末站一座,该公交首末站由南部新城管委会负责出资并委托竞得人建设,且与出让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后移交公交主管部门,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出让面积据实核减。该公交首末站建设费用须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由竞得人与南部新城管委会结算。
(4)地块上可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5%。
(5)除公交首末站以外,地上所建全部房产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6)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
NO.2019G05:
(1)竞买人或其直接、间接控股股东须为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杂志2017年公布名单为准)。
(2)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3)A分区须建设一所文博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7000平方米,竞得人须自持10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起),10年后可整体转让或整体销售。
(4)B分区须配建公共厕所、社会停车场,其中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社会停车场设置不少于130个停车位。F分区须配建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B分区、F分区公共厕所均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江宁区政府。
(5)D分区须建设一所老年大学,建筑面积不小于18000平方米,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竞得人须引入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本科院校参与运营。
(6)G分区须建设一座养老院,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0平方米,床位数不得少于200床,竞得人须自持10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起),10年后可整体转让或整体销售。
(7)该地块因建筑业态较多,出让后可应税务部门要求向税务部门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说明。
NO.2019G06: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地块内应配建占地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米的公交首末站一处。公交首末站应配建不少于150平方米的管理用房、不少于37平方米的附属用房,同时应单独设置不少于20平方米的配电房一处、标准洗车台一个,其他具体设置要求及规模应征求公交主管部门意见。该公交首末站由竞得人负责出资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交首末站建设费用约498.76万元,最终建设费用须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如超出498.76万元,则超出部分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如不足498.76万元,则不足部分由竞得人将不足部分补交给南京地铁小镇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地块内除满足公交首末站必备的建筑面积外可进行商业办公开发,商业办公地上建筑面积中允许兼容建设不超过20%的酒店式公寓、不超过40%的商业,剩余部分可建设办公。不少于商业办公地上总建筑面积10%的商业和不少于商业办公地上总建筑面积40%的办公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少于10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4)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酒店式公寓100%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
NO.2019G07:
(1)A分区内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不超过该分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0%。
(2)I1、I2分区地面为道路及绿化用地。I1分区地下空间整体规划建设,可布置商业及停车设施;I2分区结合A、B分区地下空间整体开发,I1、I2分区地下空间开发范围及方式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定的方案为准。
(3)A分区中应配建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900平方米的南站综管办办公用房,该办公用房由竞得人负责出资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南站综管办,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出让面积据实核减,出让金不作调整。
(4)C、D、E、F、G分区为综合公园用地,H分区为广场用地,C、E、G分区须各配建公共厕所一座,F分区须配建热力站一座,I1分区地下一层与东侧地块进行连接,须配建9个连接通道,并与北侧南京南站南广场进行通道连接,上述公共厕所、热力站、地下连接通道等设施均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南站综管办;综合公园和广场由铁投公司负责出资并建设。
(5)竞得人应首期开发建设C、D、E、F、G、H、I1分区,并应在完成对地铁安全各项安全保障工程后,向市文化旅游局申请开展C、D、E、F、G、H分区的考古勘探工作,在取得市文化旅游局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
(6)该地块位于土山机场限高范围内,且地块内有现状军用光缆,竞得人在报审规划设计方案时须征得部队书面同意。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电(光)缆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1、以上商住、住宅用地的境内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在南京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
2、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商住、住宅地块的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其他地块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六、交易方式和时间
1、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2019年3月12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竞买有资格审查要求的地块请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鼓楼区高家酒馆15号710室进行审核。
2、有意竞买人请于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28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可登陆南京土地市场网“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2019年3月28日18:00,竞买人均可报价一次。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上午10:0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各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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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NO. 2019G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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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NO. 2019G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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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 NO. 2019G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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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NO. 2019G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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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NO. 2019G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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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 NO. 2019G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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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NO. 2019G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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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19年3月29日10: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住宅、商住地块的网上竞价超过起始价45%时,超出部分不计入房价准许成本。当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每次申报面积200平方米,申报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
八、成交手续办理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通知书”,持“成交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九、资金核查要求
我局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对竞得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列入南京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
十、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2月27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高家酒馆15号7楼(原市规划局)
网站: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jy.landnj.cn/welcome.html)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nj.cn)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www.njgt.gov.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业务咨询电话:(025)89691812、(025)89691813
财务咨询电话:(025)89691821 网络系统咨询电话:(025)89691819
南京市公证处咨询电话:1885175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