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地块公告
公开出让公告2019年宁出第05-1号  该公告被浏览了10342
  本期出让各地块相关信息

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9年宁出第0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名称

  

总用地面积

出让面积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

规划用地

性质

容积率

建筑

高度

m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1

NO.2019G38

玄武区玄武门街道中央路224号地块

东至神武路、玄武区大树根46号小区,南至大树根,西至中央路、后大树根,北至南京市城市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用地。

57974.79

地上:

38284.71

地下:

2760.06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Rb商住混合用地

R2二类居住用地

Bb商办混合用地

综合容积率:2.57

——

——

——

二、出让价格

地块编号

起始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NO.2019G38

251000

364000

1000

75300

三、出让条件

NO.2019G38:

1)竞买人或其股权关联公司所做物联网解决方案须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评选的“2016年度物联网解决方案”中的“物联网平台”、“智慧城市”、“最具投资价值企业”3个类别之一。

2)该地块不得联合竞买。

3)A、D分区商业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占A、D分区地上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35%、不大于45%;B分区商业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占B分区地上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0%;E分区建筑密度地面层不大于55%,上部水平投影不大于60%。

4)A、B、C、D分区在除容积率外其他指标不变情况下,可统筹平衡住宅建筑面积。

5)D分区设置基层社区中心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1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400平方米,基层社区服务中心4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该基层社区中心由竞得人出资并建设,须与商办、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玄武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出让面积据实核减,出让金总额不做调整。

6)规划小学用地须配建一所占地面积不小于9369平方米的小学(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9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不小于9000平方米),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该小学地上建筑由竞得人出资并建设,须与商办、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玄武区政府;地下建筑由玄武区政府出资,委托竞得人整体代建。学校地上建设费用不得低于4000万元,若建设费用低于4000万元,须由竞得人向玄武区政府补足剩余资金,用于学校整体建设。

7)A、B分区地下空间可整体连通,C、D、E分区地下空间可整体连通,F、G、H分区地下空间出让,主要用于停车、设备用房和局部开发。

8)竞得人须在地块首期交付的商品住宅用房范围内,向玄武区政府提供总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按照届时商品住房项目销售价格,定向销售给玄武区政府指定的销售对象,定向销售房屋的套型、建筑面积和销售要求由玄武区政府确定。

9)该地块上的办公用房不低于50%的面积须定向销售给物联网、创新型经济产业等相关企业,销售时须经玄武区产业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10)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由竞得人建成后自持,用于出租居住,只租不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遵守国家及南京租赁管理政策相关要求。竞建的租赁住房以整幢、整单元或整层为最小单位,不足一单元或一层的应在同单元或同层内集中布置。

11)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住房交付。

12)竞得人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与玄武区政府签订《地块投资发展协议》。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电(光)缆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1、以上商住、住宅用地的境内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在南京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

2、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商住、住宅地块的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其他地块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六、交易方式和时间

1、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20196月6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竞买有资格审查要求的地块请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鼓楼区高家酒馆15710室进行审核。

2、有意竞买人请于20196月24日至20197月2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18:00期间可登陆南京土地市场网“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20197月2日18:00,竞买人均可报价一次。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197月3日上午12:0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197月3日12: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住宅、商住地块的网上竞价超过起始价45%时,超出部分不计入房价准许成本。当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每次申报幅度为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申报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

八、成交手续办理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通知书”,持“成交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九、资金核查要求

我局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对竞得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列入南京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

十、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31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高家酒馆157楼(原市规划局)

网站: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jy.landnj.cn/welcome.html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nj.cn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www.njgt.gov.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业务咨询电话:(025)89691812(025)89691813  

财务咨询电话:(025)89691821  网络系统咨询电话:(025)89691819

南京市公证处咨询电话:18851755506

版权所有: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高家酒馆15号7楼 电话:025-89691819 邮编:2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