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9年宁工第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及《南京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京市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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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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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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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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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总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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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让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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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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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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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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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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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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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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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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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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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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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高度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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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用
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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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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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
2019GY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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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兴友路东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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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南京安德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至喜星电子(南京)有限公司,南至恒达路,西至兴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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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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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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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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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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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新型照明器件生产及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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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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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R≤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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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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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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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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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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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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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
2019GY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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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龙北大道以北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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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栖霞区龙潭街道滨江村集体土地,东至外圩路,南至芦苇路,西至栖霞区龙潭街道孙庄村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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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6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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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6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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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用地
|
仓储、配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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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货 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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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550
|
1≤R≤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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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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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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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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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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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
2019GY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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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仙林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鲤鱼山I/G-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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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国有土地、东至国有土地、南至栖霞区仙林街道林山村集体土地、西至元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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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7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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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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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用地
|
科技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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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用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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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1200
|
R≤3
|
≤40
|
≥30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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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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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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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
2019GY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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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中国(南京)软件谷北辅道B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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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国有土地、南至凤信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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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1.29
|
8531.29
|
科教用地
|
科技
研发
|
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硬件
|
50
|
≥1875
|
R≤3.8
|
≤35
|
≥30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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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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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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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
2019GY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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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中国(南京)软件谷天隆寺以北B地块
|
东至国有土地、南至规划二路、西至国有土地、北至菊花台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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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48.21
|
21348.21
|
科教用地
|
科技
研发
|
人工智能、智能软硬件产品和应用研发
|
50
|
≥2500
|
R≤3
|
≤45
|
≥30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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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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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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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
2019GY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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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中国(南京)软件谷总部经济园A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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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规划临浦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路新河、北至茗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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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66.38
|
38866.38
|
科教用地
|
科技
研发
|
总部园区研发等
|
50
|
≥2000
|
R≤2.75
|
≤35
|
≥25
|
≤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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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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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
2019GY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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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中国(南京)软件谷总部经济园B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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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规划临浦路、南至大周路、西至规划河道、北至规划道路
|
35664.01
|
35664.01
|
科教用地
|
科技
研发
|
总部园区研发等
|
50
|
≥2000
|
R≤2.6
|
≤35
|
≥25
|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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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让价格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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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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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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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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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9GY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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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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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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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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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9GY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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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0
|
950
|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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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9GY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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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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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
|
15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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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9GY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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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
|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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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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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9GY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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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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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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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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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9GY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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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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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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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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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9GY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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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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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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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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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让条件
1、No.宁2019GY12
1、该地块及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 ;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
2、该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已经审批,受让人可按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宁规(Q)方案(2019)00004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如因生产工艺等需要,受让人可以按相关规定报规划部门审批后,对设计方案进行少量调整。
3、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十个工作日内需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协议》。
2、No.宁2019GY13
1、该地块及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 ;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
2、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十个工作日内,需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协议》。
3、No.宁2019GY14
1、项目建成后所建房产分割转让的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0%,其余房产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销售;转让、销售对象所经营范围须符合南京栖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政策,且不得为自然人。以上销售或转让均须经过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书面同意。
2、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十个工作日内,需与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协议》。
4、No.宁2019GY15
1、竞得人在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须在中国(南京)软件谷注册公司,已在软件谷注册的除外。
2、该地块及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如需整体转让须经过雨花台区人民政府书面同意。
3、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十个工作日内,须与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协议》。
5、No.宁2019GY16
1、竞得人在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须在中国(南京)软件谷注册公司,已在软件谷注册的除外。
2、该地块及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如需整体转让须经过雨花台区人民政府书面同意。
3、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十个工作日内,须与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协议》。
6、No.宁2019GY17
1、竞得人在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须在中国(南京)软件谷注册公司,已在软件谷注册的除外。
2、该地块及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如需整体转让须经过雨花台区人民政府书面同意。
3、该地块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若为联合竞买,联合拿地的竞得人须委托软件谷发展公司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项目建成后按共同共有依法申请不动产登记。
4、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十个工作日内,须与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协议》。
7、No.宁2019GY18
1、竞得人在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须在中国(南京)软件谷注册公司,已在软件谷注册的除外。
2、该地块及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如需整体转让须经过雨花台区人民政府书面同意。
3、该地块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若为联合竞买,联合拿地的竞得人须委托软件谷发展公司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项目建成后按共同共有依法申请不动产登记。
4、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十个工作日内,须与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协议》。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电光缆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如需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六、竞价时间
1、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2019 年8月9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
2、有意竞买人请于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9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可登陆南京土地市场网“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2019年8月29日16:00,竞买人均可报价一次。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上午10:0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各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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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No.宁2019GY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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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No.宁2019GY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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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No.宁2019GY14
|
10:30
No.宁2019GY15
|
10:40
No.宁2019GY16
|
10:50
No.宁2019GY17
|
11:00
No.宁2019GY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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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挂牌时间截止(2019年8月30日10: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七、成交手续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通知书”,持“成交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八、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31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人民中学对面,金陵中学隔壁)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高家酒馆15号7楼
网站: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s://jy.landnj.cn/welcome.html)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nj.cn)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www.njgt.gov.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25)89691812、(025)89691813 传真:(025)83617841
财务咨询电话:(025)89691821 网络系统咨询电话:(025)89691819
南京市公证处咨询电话:(025)1885175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