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9年宁工第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及《南京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京市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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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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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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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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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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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总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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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让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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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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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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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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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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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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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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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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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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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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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高度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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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用
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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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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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
2019GY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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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锦华西B-3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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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近华村付李二组,西至龙翔路,北至凤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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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4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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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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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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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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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研发及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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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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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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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R≤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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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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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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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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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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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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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
2019GY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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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白下高新开发区030-08-26地块(核心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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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永智路、南至紫霄路、西至永丰河、北至 紫云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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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7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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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8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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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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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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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交通产业园(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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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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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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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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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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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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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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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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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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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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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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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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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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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9GY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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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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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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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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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9GY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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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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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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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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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让条件
1、No.宁2019GY19
(1)竞得人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须在雨花经济开发区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4亿港元或等额人民币,已在雨花经济开发区注册企业除外。
(2)地上、地下所建房产分割转让(包括销售、交换和赠与)的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地上、地下总建筑面积的50%,其余房产不得分割转让,转让(包括销售、交换和赠与)对象必须为电子、软件、信息技术、知识型服务业等科技研发类型企业和机构,该类型企业和机构所经营项目须符合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会产业政策,且不得为自然人,以上转让须取得南京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书面同意。
(3)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十个工作日内,须与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协议》,并接受南京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2、No.宁2019GY20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不得联合开发,不得股权转让。
(2)竞买人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不得变更受让方,且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3)项目建成后所建房产分割转让的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0%,其余房产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销售;可转让部分,直接转让比例不得超过30%,剩余部分鼓励采用先租后让方式,在承租机构或企业的税收、就业、研发投入等指标达到高新园区设定的标准后,再办理转让手续。转让、销售的对象,必需为新型研发机构或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且不得为自然人。以上转让或销售均需经过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书面同意。
(4)在取得规划许可的前提下,该地块可统筹配建建筑面积不超过15%的配套服务设施,配套服务设施用地按主用途的供地方式、供地价格同步办理用地手续,并按主用途办理不动产登记,配套服务设施不得转让、销售。
(5)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十个工作日内,须与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协议》,并接受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电光缆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如需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六、竞价时间
1、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2019 年12月6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
2、有意竞买人请于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6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可登陆南京土地市场网“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2020年1月6日16:00,竞买人均可报价一次。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0年1月7日上午10:0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各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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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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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No.宁2019GY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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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No.宁2019GY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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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挂牌时间截止(2019年1月7日10: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七、成交手续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通知书”,持“成交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八、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4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人民中学对面,金陵中学隔壁)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高家酒馆15号7楼
网站: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s://jy.landnj.cn/welcome.html)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nj.cn)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www.njgt.gov.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25)89691812、(025)89691813 传真:(025)83617841
财务咨询电话:(025)89691821 网络系统咨询电话:(025)89691819
南京市公证处咨询电话:(025)1885175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