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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出让公告2020年宁溧出第3号  该公告被浏览了1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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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0年宁溧出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名称

四至

总用地面积(㎡)

出让面积

(㎡)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

规划用地

性质

容积率

建筑高度

(m)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1

NO.溧水2020G13

经济开发区秦淮大道以西、马场路以南

东至秦淮大道,

南至现状,

西至现状,

北至马场路。

30506.41

30506.41

40年

Bb商办混合用地

1.0<Far≤2.8

≤80

≤50

≥15

  

   二、出让价格

地块编号

起始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NO.溧水2020G13

7600

/

200

1520

三、出让条件

NO.溧水2020G131)该地块总用地面积30506.41平方米。其中A分区用地面积21562.47平方米,B分区用地面积8943.94平方米,A、B分区通过地下通道连接2)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全民健身中心,包含:游泳池、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等国家标准场地,该全民健身中心须由竞得人自持,并整体运营;(3)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的工人文化宫,建成后移交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费用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后由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付;(4)竞得人须在项目运营一年内,获得中国体育旅游精品景区、省级特色运动项目基地及江苏省体育服务综合体的称号;(5)地块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法人企业资格审查;(6)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合同前,须与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地块投资建设协议》。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20 年2月3日起至溧水区土地交易中心购买。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电(光)缆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本公告出让地块不接受自然人竞买和联合竞买,只能独立竞买;

2、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商住、住宅地块的受让人如需变更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其他地块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六、交易方式和时间

1、南京市溧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竞买有资格审查要求的地块请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四楼D3区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审核。

2、有意竞买者请于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2月27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6:00期间可登录南京土地市场网“溧水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报价竞买,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2020年2月27日16:00,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期间均可报价。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14:0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2月28日

14:00   NO.溧水2020G13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20年2月28日9:00)时,如果该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如果该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成交手续办理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得通知书”,持“竞得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成交三日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九、资金要求                               

地块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块成交后一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的土地出让金,其中20%作为出让合同定金,余额在首期出让金缴清日后3个月内付清。受让方未按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首期成交价款的,须按欠缴款项每日1‰交付违约金,首期款延期付款超过15个工作日的,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向受让人追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十、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溧水区土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2020年1月23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17号(国税局斜对面)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土地利用科(土地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四楼D3区(南京市溧水区土地交易中心)

网站:

溧水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58.213.128.148:801/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nj.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网(http://www.jsmlr.gov.cn/njls/

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 (025)57217257   (025)57236158          

财务咨询电话:(025)57236161      

网络系统咨询电话:(025)896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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