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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出让公告2020年宁出第06号  该公告被浏览了51238
  本期出让各地块相关信息

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0年宁出第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名称

  

总用地面积

出让面积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

规划用地

性质

容积率

建筑

高度

m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1

NO.2020G21

玄武区红山街道黑墨营100号南部地块

东至北苑东路,

南至规划红霞路,

西至黑墨营路,

北至规划丹霞路。

123483.07

地上:111515.88地下:11967.19

住宅70年商业40年

R2二类居住用地Rb商住混合用地

Bb商办混合用地

综合容积率3.6

140

≤20

≥35

2

NO.2020G22

玄武区红山街道黑墨营101号南地块

东至规划文八路,

南至空地,

西至北苑东路,

北至规划文四路。

99653.04

地上:84130.20

地下:15522.84

住宅70年商业40年

R2二类居住用地B1商业用地

Bb商办混合用地

综合容积率3.33

≤180

≤50

≥15

3

NO.2020G23

建邺区沙洲街道泰山路139号地块

东至云龙山路,

南至牡丹江街(规划),

西至泰山路,

北至梦都大街。

85183.80

地上:76098.01

地下:3955.00

70年

R2二类居住用地Rc基层社区中心

综合容积率:2.9

≤100

≤20

≥20

4

NO.2020G24

栖霞区尧化街道兴智科技城地块一

东至兴德路等,

南至栖霞大道,

西至兴智街等,

北至恒广路等。

280020.35

地上:199652.80地下:26460.97

住宅70年商业40年

R2二类居住用地Rb商住混合用地

Bb商办混合用地Rc基层社区中心

综合容积率2.97

≤150

≤45

≥20

5

NO.2020G25

栖霞区仙林街道大浦塘北侧养老地块

东至规划道路,

南至汇仙路,

西至规划道路,

北至灵山北路。

18769.13

15769.95

50年

A6社会福利用地

Far1.1

15

30

35

6

NO.2020G26

栖霞区栖霞街道仙林高铁加油站地块

东至现状,

南至宁镇公路,

西至现状,

北至现状。

3526.55

2808.00

40年

B41加油加气站用地

Far0.6

15

50

10

7

NO.2020G27

江宁区未来科技城新宁溧路以东、白沟路以北地块

东至现状,

南至现状,

西至现状,

北至现状。

40007.33

40007.33

40年

B1商业用地

Far0.6

9

35

30

二、出让价格

地块编号

起始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NO.2020G21

408000

591000

1000

81600

NO.2020G22

309000

448000

1000

61800

NO.2020G23

653000

913000

1000

130600

NO.2020G24

457000

662000

1000

91400

NO.2020G25

4500

/

100

900

NO.2020G26

4233

/

100

850

NO.2020G27

7700

/

200

1540

三、出让条件

NO.2020G21: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B分区中商业办公建筑面积占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5%-20%。

3)地铁出入口等“四小件”纳入地块建筑进行一体化方案设计,纳入地块建筑一体化设计和建设的地铁“四小件”等设施不计入地块容积率。

4)A分区应建设不少于160个自走式车位的社会停车场,E分区应建设不少于60个自走式车位的社会停车场,可与地块地下空间整体设计。

5)F分区出让范围为道路中心线标高以下-4米至-10米空间,可设置地下通道及配建停车场,具体位置及用地范围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6)配建的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占A、CE分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30%,且相对集中在C分区布置。

7)A分区须建设一处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6.7万平方米的集中式商业购物中心(不含专业市场),剩余面积全部为办公用房。A分区内所建房产须由竞得人全部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同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除外)。

8)B分区地上商业用房可上市销售、转让。

9)C分区地上所建房产均可上市销售、转让。

10)E分区地上须建设一座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展览馆,剩余部分全部布置办公用房。展览馆和不少于1.66万平方米的办公用房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同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除外)。

11)地铁6号线丹霞路站1号风亭等附属结构紧贴地块红线,1号出入口及垂直电梯位于地块红线内。其中,1号出入口、垂直电梯等车站本体结构进入地块红线范围约500平方米,竞得人须无偿提供给地铁使用。A分区西侧约70米和北侧约115米的范围内,因地铁施工需要,竞得人须无偿提供便利条件,配合做好施工建设,并在总平面方案设计时充分考虑该因素,提前与地铁公司做好衔接。

12)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13)由于地块内建筑业态较多、自持比例较大,出让后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说明。

14)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玄武区人民政府、铁北红山新城管委会签订《地块投资发展协议》。

15)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人才房建筑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人才房建成后无偿移交市安居集团。

NO.2020G22: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A、B分区内住宅建筑高度≥35米。

3)F、G、H分区出让范围为道路中心线标高以下-4米至-10米空间,具体位置及用地范围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4)C、D分区可配建不大于地上商办用房建筑面积30%的酒店式公寓,可集中安排在C分区的高层建筑控制区内。

5)地块包含一处基层社区中心,可结合方案在C分区内集中设置,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3930平方米,具体要求如下: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体育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公用移动通信基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小型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上述设施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室、体育活动站、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厕、公用移动通信基站共计建筑面积不小于2430平方米,由铁北红山新城管委会出资并委托竞得人建设,建成后移交玄武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建设费用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后,由铁北红山新城管委会支付给竞得人。其他用房可上市销售、转让。

6)C分区为商办混合用地,除须移交区政府的社区中心公建配套用房外,其余所有商业用房可上市销售、转让,但须由竞得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统一运营管理。

7)D分区中不少于6.99万平方米的办公用房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同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除外)。剩余商业、办公用房可销售、转让,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大于1.2万平方米,且须由竞得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统一运营管理。

8)E分区上所建房产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同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除外)。

9)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10)由于地块内建筑业态较多、自持比例较大,出让后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说明。

11)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玄武区人民政府、铁北红山新城管委会签订《地块投资发展协议》。

12)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人才房建筑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人才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玄武区政府。

NO.2020G23:

1D分区地面为市政道路,在符合市政管线敷设、绿化种植覆土等要求前提下出让地下空间,出让范围为道路路面标高以下-4米至-10米空间,作为停车设施使用。C分区地下空间部分可与AB分区地下空间连通,但要相对独立管理,具有独立产权。D分区与AB分区的地下空间整体设计。

2)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竞得人须自行出资开发,不得以合作、合资、股权转让等方式进行开发建设。如违反上述要求,则取消竞买资格或成交结果,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后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已竞得的土地无偿收回,定金不予退还;同时,竞买(得)人列入南京土地市场不良企业名单,竞买(得)人及其关联公司三年内不得进入南京市土地市场参与竞买。

3)C分区应配建基层社区中心一处,具体要求如下: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体育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环卫作息场,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环卫车辆停放场,用地面积不小于250平方米,剩余面积允许布置商办用房。以上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共计2520平方米,须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建邺区政府,代建成本已从出让地价中扣除,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出让面积据实核减。

4)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

5)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建邺区政府签订《地块投资发展协议》。

6)竞得人须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对土壤进行处置。

7)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人才房建筑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人才房建成后无偿移交市安居集团。

NO.2020G24: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B分区酒店式公寓配建比例不得高于B分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D分区的地上商业办公建筑面积应控制在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5%-40%

3)AC分区的建筑高度下限控制为住宅高度下限要求,(商业)裙房不受此限制。CD分区的规划商业及商业配套设施不得沿栖霞大道一侧进行规划布置。

4)J分区地面规划为公园绿地,在满足消防、市政管线敷设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J分区地下空间可出让利用,其功能可做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

5)在满足管线敷设、消防等安全要求前提下,经十六路、恒发路部分地下空间可作为布置地下通道、停车场库及配套设施使用。根据地铁6号线工程兴智路站初步设计方案,恒竞路部分地下空间及E分区部分地下空间可作为布置地下通道及配套设施使用。

6)纳入地块建筑一体化设计和建设的必备地铁出入口、风亭等四小件设施不计入地块容积率计算。

7)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 16998 平方米的租赁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自持,用于出租居住,只租不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遵守国家及南京市租赁房管理相关要求。

8)B分区须配建一座商业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1500平方米(地上不少于56500平方米、地下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购物中心(不含家具建材市场、批发市场、会展演艺游乐场),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该购物中心须按照城市设计图则说明要求布置在01-02分区且地上商业层数不低于5层。

9)B分区须配建一座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客房数不低于200间的酒店,由竞得人整体持有,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10)B分区与地铁工程结合的部分须征得地铁部门书面同意意见,且项目建设时序和质量要求须与地铁建设保持一致。

11)该地块须规划建设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办公用房。

12)F分区为基层社区中心用地,地上可建建筑面积约4358.41平方米,具体要求如下: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体育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其余可配套商业餐饮等服务设施。上述设施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室、体育活动站、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厕,建筑面积共计不小于2460平方米,须由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资并委托竞得人建设,建成后移交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建设费用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后由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支付给竞得人。

13)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

14)该地块因建筑业态较多、自持比例较大,出让后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说明。

15)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地块投资发展协议》。

16)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自持租赁住房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

NO.2020G25:

1)地块可兼容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10%的商业。

2)该地块及地上所建房屋须由竞得人或竞得人关联方自持并经营,不得销售、不得转让。不得将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给除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竞得人的控股母公司或竞得人的控股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

3)竞得人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仙林大学城管委会签订《地块投资发展协议》。

NO.2020G26:

1)竞买人凭加油站迁建协议报名。

2)该地块须配建不小于60平方米有独立出入口并对社会开放的公共厕所;可以设置汽车洗车房、润滑油存储及加注间、小商品便利店、厕所等服务设施,不得设置其他商业服务设施。

NO.2020G27:

1)地块整体建设一处酒店,客房不得少于200间。

2)该地块带建筑物挂牌,地块内已建建筑总面积约113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6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73平方米。已建建筑可予现状保留,保留建筑纳入地块容积率计算。地块内已建建筑评估总价值约14188万元。竞得人须另外向江宁区国资办(或其指定部门)支付建筑物价款14188万元。

3)地块所建房屋及保留建筑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4)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电(光)缆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1、以上商住、住宅用地的境内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在南京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结论。

2、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商住、住宅地块的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其他地块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六、交易方式和时间

1、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2020年6月10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

2、有意竞买人请于20206月23日至20207月2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18:00期间可登陆南京土地市场网“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20207月2日18:00,竞买人均可报价一次。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07月3日上午10:0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各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

7月3日

10:00   NO. 2020G21

10:20  NO. 2020G22

10:40   NO. 2020G23

11:00   NO. 2020G24

11:20   NO. 2020G25

11:40   NO. 2020G26

12:00   NO. 2020G27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207月3日10: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住宅、商住地块的网上竞价超过起始价45%时,超出部分不计入房价准许成本。当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人才房或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每次申报幅度为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申报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

八、成交手续办理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得通知书”,按“竞得通知书”要求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九、资金核查要求

我局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对竞得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列入南京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

十、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31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高家酒馆157楼(原市规划局)

网站: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jy.landnj.cn/welcome.html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nj.cn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ghj.nanjing.gov.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业务咨询电话:(025)89691812(025)89691813  

财务咨询电话:(025)89691821  网络系统咨询电话:(025)89691819

南京市公证处咨询电话:18851755506

版权所有: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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