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0年宁工第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及《南京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京市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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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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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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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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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总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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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让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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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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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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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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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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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强度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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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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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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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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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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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高度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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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用
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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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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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
2020GY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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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荷塘A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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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秣陵街道宏运大道以南、机场高速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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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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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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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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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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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营大数据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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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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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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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Far≤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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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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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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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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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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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让价格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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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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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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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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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20GY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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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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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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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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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让条件
1、No.宁2020GY03
1、该项目所建房产由竞得人全部自持,不得转让、不得销售。不得分割销售。
2、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十个工作日内,须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协议》,并接受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电光缆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如需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六、竞价时间
1、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2020 年7月15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
2、有意竞买人请于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8月3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可登陆南京土地市场网“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2020年8月3日16:00,竞买人均可报价一次。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0年8月4日上午10:0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各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
在挂牌时间截止(2020年8月4日10: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七、成交手续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通知书”,持“成交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八、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3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人民中学对面,金陵中学隔壁)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高家酒馆15号7楼
网站: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s://jy.landnj.cn/welcome.html)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nj.cn)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www.njgt.gov.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25)89691812、(025)89691813 传真:(025)83617841
财务咨询电话:(025)89691821 网络系统咨询电话:(025)89691819
南京市公证处咨询电话:(025)1885175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