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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出让公告2020年宁出第12号  该公告被浏览了51207
  本期出让各地块相关信息

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0年宁出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名称

  

总用地面积

出让面积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

规划用地

性质

容积率

建筑

高度

m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1

NO.2020G74

建邺区江心洲街道环岛东路以西、绿水街以南(10-013)地块

东至环岛东路,

南至星洲街,

西至科技路,

北至绿水街。

31678.60

31678.60

40年

Bb商办混合用地

Far≤1.85

≤60

≤45

25

2

NO.2020G75

江宁区秣陵街道云台山河以东地块

东至现状,

南至现状,

西至云台山河,

北至现状。

34866.87

34866.87

40年

B2商务用地

Far≤0.7

≤22

≤35

≥30

3

NO.2020G76

江宁区秣陵街道云台山河以南地块

东至现状,

南至现状,

西至现状,

北至云台山河。

40010.44

40010.44

40年

B2商务用地

Far≤0.9

≤18

≤55

≥25

4

NO.2020G77

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以南、小龙湾路以西地块

东至小龙湾路,

南至规划道路,

西至规划道路,

北至金箔路。

14769.13

14769.13

40年

Bb商办混合用地

Far≤3.5

H≤60

≤45

≥10

5

NO.2020G78

浦口区江浦街道团结路以东、浦滨路以北02地块

东至规划道路,

南至浦滨路,

西至团结路,

北至科新路。

13802.57

13802.57

40年

Bb商办混合用地

Far≤4.0

H≤100

≤40

≥20

6

NO.2020G79

浦口区泰山街道一号路以南、沿山大道以北地块

东至现状,

南至沿山大道,

西至现状,

北至一号路。

57131.29

57131.29

40年

B1商业用地

Far≤1.2

H≤12

≤50

≥15

7

NO.2020G80

浦口区桥林街道紫峰路以南、新柳路以北地块

东至石西路,

南至水杉路,

西至新柳路,

北至紫峰路。

40061.22

40061.22

70年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1.2

H18

28

30

8

NO.2020G81

江宁区秣陵街道凤仪街以东、汉侯路以北地块

东至天禧路,

南至汉侯路,

西至凤仪路,

北至现状。

61398.85

61398.85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R2二类居住用地Rc基层社区中心

综合容积率:1.2

24

28

30

9

NO.2020G82

栖霞区栖霞街道工农路以西9#东侧地块

东至欢乐大道,

南至规划江南路,

西至规划观江路,

北至规划乐江路。

35249.95

35249.95

70年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2.5

60≤H≤80

≤25

≥35

10

NO.2020G83

栖霞区/江宁区麒麟片区东麒路以西、纬七路以北地块

东至汇通路,

南至规划纬七路,

西至规划经二路,

北至规划支路。

35246.77

35246.77

单独出让地下:1602.62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R2二类居住用地Rb商住混合用地

综合容积率:2.0

H≤60

20

30

11

NO.2020G84

栖霞区马群街道狮子坝路以南、马高路以西地块

东至规划马高路,

南至规划美芝嘉路,

西至规划白鹅山路,

北至规划狮子坝路。

35387.65

35387.65

70年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2.2

35≤H≤60

≤20

≥35

二、出让价格

地块编号

起始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NO.2020G74

27000

/

500

5400

NO.2020G75

6400

/

100

1280

NO.2020G76

9000

/

200

1800

NO.2020G77

16000

/

500

3200

NO.2020G78

20000

/

500

4000

NO.2020G79

12000

/

200

2400

NO.2020G80

41000

49000

500

8200

NO.2020G81

130000

156000

1000

26000

NO.2020G82

124000

148000

1000

24800

NO.2020G83

110000

132000

1000

22000

NO.2020G84

147000

176000

1000

29400

三、出让条件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NO.2020G74: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该地块可布置旅馆、商业、办公等功能。其中旅馆的地上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5%,商业的地上建筑面积比例为该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10%,其余为办公。

3)该地块所建旅馆、商业用房均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所有自持物业须统一招商,统一运营管理。

4)该地块地上所建办公用房可上市销售、转让,销售对象需符合江心洲生态科技岛产业定位,并经江苏南京生态科技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同意。

5)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6)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江苏南京生态科技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生态科技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全程监管。

NO.2020G75:

1)地块主导性质为商务,可兼容商业、餐饮、酒店、文化展示与宣介等功能。

2)该地块不得设置酒店式公寓。

3)该地块带建筑物挂牌,该地块已建建筑总面积约31307.2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88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419.46平方米。已建建筑可予现状保留,保留建筑纳入地块容积率计算。该地块已建建筑评估总价值14890.58万元,竞得人须另外向江宁区国资办(或其指定部门)支付建筑物价款14890.58万元。

4)该地块内所建房屋及保留建筑由竞得人整体自持,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NO.2020G76:

1)地块主导性质为商务,可兼容商业、餐饮、酒店、文化展示与宣介等功能。

2)该地块不得设置酒店式公寓。

3)地块带建筑物挂牌,该地块已建建筑总面积约58981.8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5013.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967.91平方米。已建建筑可予现状保留,保留建筑纳入地块容积率计算。该地块已建建筑评估总价值47652.65万元,竞得人须另外向江宁区国资办(或其指定部门)支付建筑物价款47652.65万元。

4)该地块内所建房屋及保留建筑由竞得人整体自持,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NO.2020G77:

1)该地块不得设置酒店式公寓。

2)该地块商业建筑配建比例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20%。

3)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竞得人须自行出资建设,不得以合作、合资等方式进行合作开发。

4)该地块所有商业、办公用房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5)该地块商办混合用地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6)竞得人须在地块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江宁区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江宁区政府和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程监管。

NO.2020G78:

1)该地块可全部建设酒店式公寓。可上市销售、转让。

2)该地块内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NO.2020G79:

1)地块内应配建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游客服务中心及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0平方米的酒店,不得引入批发市场等业态。该地块不得设置酒店式公寓。

2)地块内需额外配建721个停车位,并作为社会停车场向公众开放。

3)该地块全部建筑竞得整体自持经营,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4)该地块内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NO.2020G80:

1)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2)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18600/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NO.2020G81:

1)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3467平方米的人才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江宁区政府。

2)B分区为基层社区中心用地,地上总建筑面积约4342.34平方米,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基层党群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厕、垃圾收集站、环卫作休息场、环卫车辆停放场共计约1970平方米由江宁区政府委托竞得人建设,建成后移交给江宁区政府,建设费用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后由区政府支付给竞得人。

3)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32800/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4)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NO.2020G82:

1)该地块东侧一处山体遗存纳入出让用地范围,计入容积率计算基数,作为小区集中式绿地,不得开发建设(含地下)。

2)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3)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245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NO.2020G83:

1)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2)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275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NO.2020G84:

1)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2)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310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电(光)缆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1、在本批次出让公告中,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竞得(含联合竞得)两块及以上的住宅(商住)用地,也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幅住宅(商住)用地,其他用途的地块除外。

2、以上住宅(商住)用地的境内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三级及以上开发资质(不含暂定资质)。

3、以上住宅(商住)用地的境内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在南京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通过相关审查后方可报名。

4、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商住、住宅地块的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其他地块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六、交易方式和时间

1、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2020年10月16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

2、有意竞买人请于202010月20日至202010月29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18:00期间可登陆南京土地市场网“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010月30日上午10:0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4、NO. 2020G74- NO. 2020G79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202010月30日10:00   NO. 2020G74;10:20   NO. 2020G75;10:40   NO. 2020G76;10:40   NO. 2020G77;10:40   NO. 2020G78;10:40   NO. 2020G79。

5、NO. 2020G80-NO. 2020G84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具体为:根据地块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出让人于2020年10月30日10:00前,在南京土地市场网及其网上交易系统中公布每个地块限时竞价的顺序,首个地块限时竞价从2020年10月30日10:00开始。待首个地块限时竞价结束后,下一个地块限时竞价开始前10分钟,出让人在网上交易系统限时竞价页面公布该地块的竞价开始时间,并同步向竞买人移动通信发送短信消息。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地块竞价结束。

6、现场摇号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2日15:00,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楼1826会议室。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2010月30日10: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有竞买意向的,停止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竞得价为最高限价加一个加价幅度

八、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挂牌文件,了解土地竞价规则和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土地挂牌、拍卖及开发建设等方面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开发企业应严格自律,不得泄露报名及竞买信息,对泄露相关信息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将纳入土地市场信用记录,一年内该企业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进入南京土地市场参与土地竞买。

九、成交手续办理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得通知书”,按“竞得通知书”要求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十、资金核查要求

我局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对竞得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列入南京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竞得人及其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参加南京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

十一、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高家酒馆157楼(原市规划局)

网站: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jy.landnj.cn/welcome.html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nj.cn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ghj.nanjing.gov.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业务咨询电话:(025)89691812(025)89691813  

财务咨询电话:(025)89691821  网络系统咨询电话:(025)89691819

南京市公证处咨询电话:18851755506

版权所有: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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