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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0年宁高出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名称

四至

总用地

面积

(㎡)

出让面积

(㎡)

出让年限(年)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

规划用地

性质

容积率

建筑

高度

(m)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1

NO.高淳2020G22

淳兴路以北、南漪路以西    

东至南漪路

南至淳兴路,

西至现状小区,

北至高淳宾馆

57649.69

地上:56079.75

地下:1569.94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城镇住宅用地

(混合)

R2二类居住用地

1.01≤Far≤1.4

≤24

≤30

≥30

2

NO.高淳2020G23

康乐路以南、石臼湖北路以东

东至生态环境局,

南至银江商业中心,

西至富学苑,

北至康乐路

38602.23

38602.23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城镇住宅用地

(混合)

R2二类居住用地

1.01≤Far≤1.4

≤24

≤30

≥30

3

NO.高淳2020G24

古檀大道以南、文创大道以东

东至永乐路

南至滨湖东路,

西至文创大道,

北至古檀大道

610831.49

610831.49

50

教育用地

A31高等院校用地

≤1.3

≤35

≤30

≥35

4

NO.高淳2020G25

科创大道以东、花神信息谷以南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濑渚路;西至科创大道,北至花神信息谷

18201.26

18201.26

40

商务金融用地

B21金融保险用地

≤2.0

≤80

≤45

≥20

5

NO.高淳2020G26

芜太公路以北、大丰河支流以东

东至北蒋路

南至芜太公路

西至大丰河支流

北至现状。

6288.62

6288.62

40

商业用地

B1商业用地

≤1.1

≤24

≤50

≥15

二、出让价格

地块编号

起始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NO.高淳2020G22

33800

40400

200

16900

NO.高淳2020G23

21300

25500

200

10650

NO.高淳2020G24

29320

/

200

14660

NO.高淳2020G25

4560

/

100

2280

NO.高淳2020G26

850

/

50

255

三、出让条件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及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NO.高淳2020G22地块:

1、该地块分为A、B、C三个分区。其中分区A面积为40690.7平方米,分区B面积为15389.05平方米,分区C为规划道路地下空间,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地下空间出让,停车设施),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2、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地块所建商品住宅毛坯房销售均价不超过136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3、地块社区商业配套用房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

4、装配式建筑要求按照区城建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NO.高淳2020G23地块:

1、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地块所建商品住宅毛坯房销售均价不超过 130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2、地块社区商业配套用房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

3、装配式建筑要求按照区城建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NO.高淳2020G24地块:

1、该地块分为A、B两个分区。其中分区A面积为348081.85平方米,分区B面积为262749.64平方米。因城市天际线塑造要求,B分区部分建筑高度经设计分析、专家会论证后可突破35米,但不得高于50米,具体以区规委会审定方案为准。A分区与B分区整体规划,其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可以统筹考虑、整体平衡。

2、竞得人取得土地后,三个月内须开工建设一所首期建筑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招生规模达到1万人以上的本科院校。

3、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和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项目建成后须全部自持,统一整体运营管理,不得分割销售。

NO.高淳2020G25地块:

该地块建成后须全部自持,不得分割转让和抵押。

NO.高淳2020G26地块:

1、该地块只能用于汽车4S店建设。地块及地上所建房屋由竞得人自持,不得分割转让和销售。

2、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等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不得联合竞买。

1、在本批次出让公告中,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竞得两块及以上的住宅(商住)用地,也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同一幅住宅(商住)用地,其他用途的地块除外。

2、以上住宅用地的境内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二级及以上开发资质(不含暂定资质)。

3、以上住宅用地的境内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在南京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通过相关审查后方可报名。

4、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商住、住宅地块的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其他地块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六、交易方式和时间

1、南京市高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2020年11月5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

2、有意竞买人请于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7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可登陆高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2.190.138.242:801/welcome.html进行网上备案、报名。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上午10:0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4、NO.高淳2020G22地块NO.高淳2020G23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具体为:根据地块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出让人于2020年11月30日10:00前,在南京土地市场网及高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中公布每个地块限时竞价的顺序,首个地块限时竞价从2020年11月30日10:00开始。待首个地块限时竞价结束后,下一个地块限时竞价开始前10分钟,出让人在网上交易系统限时竞价页面公布该地块的竞价开始时间,并同步向竞买人移动通信发送短信消息。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地块竞价结束。

5、NO.高淳2020G24、NO.高淳2020G25、NO.高淳2020G26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2020年11月30日10:40   NO.高淳2020G2410:50   NO.高淳2020G2511:00  NO.高淳2020G26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20年11月30日10: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有竞买意向的,停止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竞得价为最高限价加一个加价幅度。

NO.高淳2020G22地块NO.高淳2020G23地块现场摇号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1日上午10:00,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六楼606会议室。

八、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挂牌文件,了解土地竞价规则和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土地挂牌、拍卖及开发建设等方面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开发企业应严格自律,不得泄露报名及竞买信息,对泄露相关信息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将纳入土地市场信用记录,一年内该企业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进入南京土地市场参与土地竞买。

九、成交手续办理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得通知书”,按“竞得通知书”要求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十、资金核查要求 

我局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对竞得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列入南京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

十一、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2、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267号

网站:

高淳区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222.190.138.242:801/welcome.html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nj.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jgc.gov.cn/

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25)57307926

财务咨询电话:(025)57307937

高淳区公证处咨询电话:(025)57311975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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