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0年宁溧出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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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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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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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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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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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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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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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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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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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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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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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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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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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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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溧水2020G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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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阳街道城西干道以西、交通路以南地块 (城西加油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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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城西干道,
南至现状,
西至现状,
北至交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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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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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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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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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1加油加气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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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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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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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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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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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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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溧水2020G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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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沂湖路以东,金鸡泉路以南 (秦淮人家二期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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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现状,
南至现状,
西至沂湖路,
北至金鸡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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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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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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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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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二类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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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Far≤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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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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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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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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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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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溧水2020G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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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科创大道以南,群力路以东
(卧龙溪岸西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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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现状,
南至现状,
西至群力路,
北至科创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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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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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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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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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二类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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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Far≤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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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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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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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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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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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溧水2020G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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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科创大道以南,群力路以东
(卧龙溪岸东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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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现状,
南至现状,
西至群力路,
北至科创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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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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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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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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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二类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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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Far≤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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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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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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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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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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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溧水2020G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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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机场路以南、薛李东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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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薛李东路,
南至现状,
西至现状,
北至机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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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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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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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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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1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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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ar≤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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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H≤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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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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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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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让价格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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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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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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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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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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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溧水2020G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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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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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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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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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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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溧水2020G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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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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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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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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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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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溧水2020G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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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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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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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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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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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溧水2020G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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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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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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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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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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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溧水2020G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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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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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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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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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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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让条件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NO.溧水2020G50-52:
1.该3宗地块是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房,地块建成后,安置房全部由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回购,用于安置拆迁户,回购价格为5000元/平方米。
2.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须提供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签订的安置房回购协议。
NO.溧水2020G53:
1.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 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 100%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2.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130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电(光)缆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自然人竞买和联合竞买,只能独立竞买。
1、在本批次出让公告中,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竞得(含联合竞得)两块及以上的商品住宅(商住)用地,也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幅商品住宅(商住)用地,其他用途的地块除外。
2、以上商品住宅(商住)用地的境内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三级及以上开发资质(不含暂定资质)。
3、以上商品住宅(商住)用地的境内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在南京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通过相关审查后方可报名。
4、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商住、住宅地块的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其他地块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六、交易方式和时间
1.溧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竞买有资格审查要求的地块请携带相关资料至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四楼D3区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审核。
2.有意竞买者请于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7日(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6:00期间可登录南京土地市场网“溧水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上午10:0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21年1月29日16: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商品住宅地块(NO. 溧水2020G53)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有竞买意向的,停止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竞得价为最高限价加一个加价幅度。
八、现场摇号时间及地点:2021年1月29日15:00,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四楼开标室(10:30-11:30审验报名材料)。
九、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挂牌文件,了解土地竞价规则和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土地挂牌、拍卖及开发建设等方面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开发企业应严格自律,不得泄露报名及竞买信息,对泄露相关信息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将纳入土地市场信用记录,一年内该企业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进入南京土地市场参与土地竞买。
十、成交手续办理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得通知书”,持“竞得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十一、资金要求
地块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块成交后一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的土地出让金,其中20%作为出让合同定金,出让金价款在地块成交后三个月内全部交清,具体付款日期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十二、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溧水区土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2020年12月28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17号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权益利用科(土地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四楼D3区(南京市溧水区土地交易中心)
网站:溧水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58.213.128.148:801/)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nj.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http://www.jsmlr.gov.cn/njls/)
联系电话:业务咨询电话: (025)57217257
财务咨询电话: (025)57236161
网络系统咨询电话:(025)8969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