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0年宁高集第02号)
经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批准,受漆桥、桠溪、东坝街道办事处委托,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将下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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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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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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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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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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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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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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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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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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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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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高度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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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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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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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2020J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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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桥街道高岗A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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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空地,南至诸凤翔房屋,西至孔令明房屋,北至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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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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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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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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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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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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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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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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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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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2020J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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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桥街道高岗B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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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诸宝头、唐平房屋,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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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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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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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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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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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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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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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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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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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2020J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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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桥街道高岗C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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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水塘,南至双游村蟹塘,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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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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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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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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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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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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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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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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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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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2020J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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桠溪街道永庆村委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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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村委平房,北至村委茶园,西至村民广场,南至竹家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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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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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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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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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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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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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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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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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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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2020J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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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坝街道大仁凹A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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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王启云房屋,北至树林,西至沥青道路,南至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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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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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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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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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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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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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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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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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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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2020J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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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坝街道大仁凹B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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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王启云房屋,北至树林,西至沥青道路,南至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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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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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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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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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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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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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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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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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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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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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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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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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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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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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2020J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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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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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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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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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2020J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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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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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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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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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2020J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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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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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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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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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2020J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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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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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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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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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2020J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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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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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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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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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2020J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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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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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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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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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让条件
项目建成后,该地块及地块内建筑物须整体自持,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土地所有权人在出让金缴清后15个工作日内向受让人交付土地。出让地块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杆线、树木及其他设施等,土地所有权人与受让方按照评估价格协商办理交接手续。 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如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必须独立竞买。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如需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竞得人应先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然后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受让人不影响包括土地价款支付等合同条款的履行。
六、交易方式和时间
1、南京市高淳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2020年12月30日起登陆“高淳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2.190.138.242:802)进行网上备案,并按要求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2、有意竞买人请于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6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7:00期间可登陆 “高淳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2.190.138.242:802)进行报名、报价等,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2021年1月26日16:00,竞买人均可报价一次。竞买人须仔细研读南京市高淳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系统的详细情况及法律责任。
3、该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上午10:0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21年1月29日上午10: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成交手续办理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高淳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九、资金要求
1、挂牌出让成交当日,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其中成交价款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2、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价款在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至50%;余额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付清。
3、如竞得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支付违约金。
十、其他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2020年12月29日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267号
网站:
高淳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222.190.138.242:802)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nj.cn)
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25)57307929
财务咨询电话:(025)57307937
高淳区公证处咨询电话:(025)5731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