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1年宁出第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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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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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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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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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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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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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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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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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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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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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高度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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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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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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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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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21G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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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幕府山街道水吉路以西、云水路以南(03-08)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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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水吉路,
南至现状,
西至现状,
北至云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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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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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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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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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商办混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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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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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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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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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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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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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21G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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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湖南路街道北京西路以北、云南路以东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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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现状住宅小区,
南至现状,
西至云南路,
北至现状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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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1.01
|
44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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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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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商办混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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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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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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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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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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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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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21G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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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玄武大道以南、徐庄路以西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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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徐庄路,
南至现状,
西至现状,
北至玄武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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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39.83
|
3033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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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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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商办混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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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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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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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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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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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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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21G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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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钟燕路以东、燕化一路以北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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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国有土地,
南至燕化路,
西至钟燕路,
北至新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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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6.57
|
103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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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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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商办混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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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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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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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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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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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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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21G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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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钟燕路以东、珠江路以北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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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国有土地,
南至珠江路,
西至钟燕路,
北至燕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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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4.15
|
117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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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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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商办混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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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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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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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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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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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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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21G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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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经济开发区董村路以北、临淮街以西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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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临淮街,
南至董村路,
西至现状,
北至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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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01.91
|
277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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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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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商办混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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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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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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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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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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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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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21G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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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东山街道东麒路以东、润麒路以南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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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现状,
南至现状,
西至东麒路,
北至润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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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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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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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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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商办混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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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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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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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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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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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让价格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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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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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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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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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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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21G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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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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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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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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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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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21G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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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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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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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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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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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21G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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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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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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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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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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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21G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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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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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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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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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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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21G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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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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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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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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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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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21G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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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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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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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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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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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21G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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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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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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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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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让条件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NO.2021G63: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该地块不得配建酒店式公寓。
(3)地块可配建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80%的商业,其余为办公,地块内所建房屋(含地下空间)须由竞得人整体自持10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间不得销售、不得转让;满10年后在征得鼓楼区人民政府书面同意后,可分割转让、销售给符合鼓楼区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企业或机构,不得转让或销售给个人。商办载体招商项目需征得鼓楼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引入。
(4)地块位于南京市幕府创新小镇核心区,是幕府创新小镇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区域风貌统一,该地块的设计方案报批前需同步征求鼓楼区人民政府意见。
(5)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公共建筑预制装配率不应低于45%,公共建筑公共部位应采用全装修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6)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鼓楼区人民政府、南京鼓楼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南京幕府创新小镇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鼓楼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NO.2021G64:
(1)竞买人及其子公司或母公司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须包括地铁投资、建设及运营,并具备相应的业绩。
(2)地块内所建房产100%为商业建筑,且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3)地块应与地铁按照共建要求做好设计和施工衔接,满足并保证地铁的公共交通服务功能和有关建设要求,并征得地铁部门同意,地铁四小件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经地铁认可的专有部分面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NO.2021G65: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该地块不得配建酒店式公寓。
(3)地块可配建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13000平方米的商业,其余均为办公,所建办公中可上市销售、转让的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办公建筑面积的50%,剩余办公及全部商业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4)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5)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玄武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NO.2021G66:
(1)地块内除酒店式公寓可上市销售、转让以外,其余建筑均须由竞得人自持经营,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2)除酒店式公寓外,剩余部分均建设酒店,酒店建筑设计要求及建造标准不得低于五星级标准。
(3)地块内必须100%采用装配式建筑,公共建筑预制装配率不应低于45%,公共建筑公共部位应采用全装修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4)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栖霞区人民政府及南京市江南小化工集中整治工作现场指挥部签订《地块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市江南小化工集中整治工作现场指挥部全程监管。
NO.2021G67:
(1)该项目地上建筑均为办公用房,须由竞得人自持经营,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2)地块内必须100%采用装配式建筑,公共建筑预制装配率不应低于45%,公共建筑公共部位应采用全装修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3)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栖霞区人民政府及南京市江南小化工集中整治工作现场指挥部签订《地块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市江南小化工集中整治工作现场指挥部全程监管。
NO.2021G68:
(1)地块内所建商业、办公用房可上市销售、转让。
(2)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NO.2021G69:
(1)该地块须建设酒店,所建房产均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2)该地块带建筑物挂牌,地块内保留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1170.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222.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947.21平方米。保留建筑纳入地块容积率计算,该地块建筑面积最终以房产实测为准。该地块保留建筑评估总价值6401.68万元,竞得人须另外向江宁区国资办(或其指定部门)支付建筑物价款6401.68万元。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电(光)缆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2.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或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六、交易方式和时间
1.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2021年6月11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
2.有意竞买人请于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8日9:3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可登陆南京土地市场网“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上午9:3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各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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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 NO. 2021G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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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 NO. 2021G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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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 NO. 2021G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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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NO. 2021G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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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NO. 2021G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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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NO. 2021G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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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NO. 2021G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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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21年6月30日10: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挂牌文件,了解土地竞价规则和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土地挂牌、拍卖及开发建设等方面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开发企业应严格自律,不得泄露报名及竞买信息,对泄露相关信息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将纳入土地市场信用记录,一年内该企业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进入南京土地市场参与土地竞买。
九、成交手续办理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得通知书”,按“竞得通知书”要求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十、资金核查要求
我局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对竞得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列入南京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竞得人及其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参加南京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
十一、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31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高家酒馆15号7楼
网站: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jy.landnj.cn/welcome.html)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nj.cn)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ghj.nanjing.gov.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业务咨询电话:(025)89691812、(025)89691813
财务咨询电话:(025)89691821 网络系统咨询电话:(025)89691819
南京市公证处咨询电话:1885175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