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1年宁工第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及《南京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京市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规划用地总面积
(m2)
|
实际出让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产业
类型
|
项目内容
|
出让年限
|
投资
强度
(万元/亩)
|
控制指标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
高度
(米)
|
配套用
地比例
(%)
|
|
1
|
No.宁2021GY04
|
中国(南京)软件谷南园雨花台区宁丹路以西、硕果路以北地块(SOb020-04-017)
|
东至宁丹路,南至硕果路,西至创举路,北至许家村路
|
23828.97
|
23828.97
|
科教用地
|
研发
|
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
|
50
|
≥1388
|
Far≤1.8
|
≤35
|
≥35
|
H≤24
|
/
|
|
2
|
No.宁2021GY05
|
中国(南京)软件谷南园雨花台区宁水路以南,现状道路(大定坊路)以西地块(SOb010-02-003)
|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现状,西至现状,北至银杏路
|
5922.27
|
5922.27
|
科教用地
|
研发
|
科技大厦
|
50
|
≥1685
|
Far≤2.5
|
≤40
|
≥35
|
H≤24
|
/
|
|
3
|
No.宁2021GY06
|
建邺区江心洲纬七路过江通道以南、中新大道以东14-001地块
|
东至贤坤路,南至蒲园路,西至中新大道,北至规划和平路
|
18311.55
|
18311.55
|
科教用地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未来出行产业园
|
50
|
≥3636
|
1.0<Far≤4.5
|
≤50
|
≥20
|
H≤120
|
/
|
|
4
|
No.宁2021GY07
|
建邺区环岛东路以西、宏俊街以北10-025地块
|
东至环岛东路,南至宏俊街,西至科技路,北至规划星茂街
|
17261.35
|
17261.35
|
科教用地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环保产业园
|
50
|
≥2164
|
1.0<Far≤2.5
|
≤40
|
≥30
|
H≤60
|
/
|
|
5
|
No.宁2021GY08
|
建邺区环岛东路以西、宏俊街以南12-010地块
|
东至环岛东路,南至绿地,西至永定水道北河段,北至宏俊街
|
20595.7
|
20595.7
|
科教用地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环保产业园
|
50
|
≥2137
|
1.0<Far≤2.5
|
≤40
|
≥30
|
H≤60
|
/
|
二、出让价格
|
地块编号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
No.宁2021GY04
|
3786
|
755
|
100
|
|
No.宁2021GY05
|
1824
|
365
|
50
|
|
No.宁2021GY06
|
15920
|
3200
|
300
|
|
No.宁2021GY07
|
4574
|
920
|
100
|
|
No.宁2021GY08
|
5473
|
1100
|
100
|
三、出让条件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1.No.宁2021GY04
(1)该地块及地上、地下所建房产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销售,如需整体转让或销售须取得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
(2)竞得人或其母公司须在中国(南京)软件谷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6800万元。
(3)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雨花台区人民政府、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4)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5%;公共建筑公共部位应采用全装修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2.No.宁2021GY05
(1)竞得人或其母公司须在中国(南京)软件谷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地上、地下所建房产分割转让(包括销售、交换和赠与)的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地上、地下各自总建筑面积的30%,其余房产不得分割转让,转让(包括销售、交换和赠与)对象必须为电子、软件、信息技术、知识型服务业等科技研发类型企业和机构,该类型企业和机构所经营项目须符合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产业政策,且不得为自然人,以上转让须取得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
(3)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雨花台区人民政府、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协议》,并接受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3.No.宁2021GY06
(1)竞得人自竞得土地之日起30日内,须就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投资成立项目公司,公司注册地须在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范围内,注册资本金实缴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所建房产可销售的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的30%,分割转让、销售的对象须为符合生态科技岛产业导向要求的企业;其余房产自持不得分割转让、销售、赠与。
(3)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前与江苏南京生态科技岛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江苏南京生态科技岛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4)同一地块内必须100%采用装配式建筑;公共建筑预制装配率不应低于45%;公共建筑公共部位应采用全装修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4.No.宁2021GY07
(1)竞得人自竞得土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须就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投资成立项目公司,公司注册地须在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范围内,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2)地块土地使用权不得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项目建成后,地块上所建房屋由竞得人全部自持。
(3)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前与江苏南京生态科技岛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江苏南京生态科技岛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4)同一地块内必须100%采用装配式建筑;公共建筑预制装配率不应低于45%;公共建筑公共部位应采用全装修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5.No.宁2021GY08
(1)竞得人自竞得土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须就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投资成立项目公司,公司注册地须在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范围内,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2)地块土地使用权不得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项目建成后,地块上所建房屋由竞得人全部自持。
(3)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前与江苏南京生态科技岛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江苏南京生态科技岛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4)同一地块内必须100%采用装配式建筑;公共建筑预制装配率不应低于45%;公共建筑公共部位应采用全装修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电光缆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如需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或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六、竞价时间
(一)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2021年 7月2 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
(二)有意竞买人请于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5日10: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可登陆南京土地市场网“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2021年 7月27日10:00,竞买人均可报价一次。
(三)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上午10:0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该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为:
|
7月27日
|
10:00
No.宁2021GY04
|
10:10
No.宁2021GY05
|
10:20
No.宁2021GY06
|
10:30
No.宁2021GY07
|
10:40
No.宁2021GY08
|
在挂牌时间截止(2021年7月27日10: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七、成交手续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通知书”,持“成交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八、其他
(一)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三)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5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人民中学对面,金陵中学隔壁)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高家酒馆15号7楼
网站: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s://jy.landnj.cn/welcome.html)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nj.cn)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www.njgt.gov.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25)89691812、(025)89691813 传真:(025)83617841
财务咨询电话:(025)89691821 网络系统咨询电话:(025)89691819
南京市公证处咨询电话:(025)1885175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