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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出让公告2021年宁新区工第03号  该公告被浏览了28123
  本期出让各地块相关信息

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2021年宁新区工第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及《南京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批准,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坐落

规划用地

总面积

m2

实际出让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产业

类型

项目内容

投资强度

(万元/亩)

控制指标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米)

配套用

地比例

%

1

No.宁新区2021GY09

智能制造产业园NIM-QXG-02-14地块

东至高新路,南至龙山北路,西至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北至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38165.31

38165.31

科教用地 (科技研发)

科研

科研办公、技术服务产业孵化等

600

R2

/

/

35

/

2

No.宁新区2021GY10

智能制造产业园NIM-ZS-04-01地块

东至妯娌河,南至博通创业园,西至科丰路,北至科创大道

92020.27

92020.27

工业用地

集成电路装备制造

高标准厂房

600

1.2.R2

/

/

60

7

3

No.宁新区2021GY11

生物医药谷BPV-A-07地块

东至新科十一路,南至华康路,西至药谷大道,北至华宝路

76861.32

76861.32

工业用地

医药产业

高端癌症放疗设备的研发生产

954

1.2.R2

/

/

50

7

4

No.宁新区2021GY12

生物医药谷加速器六期

东至华盛路,南至星晖路,西至加速器三期,北至空地

69173

69173

工业用地

医药产业

医药类生产车间、器械类生产车间等项目载体

1250

1.2≤R≤2

/

/

50

7

5

No.宁新区2021GY13

研创园YCY-ky-010地块

东至星网一期,南至云政街,西至浦滨路,北至团结路

3409.08

3409.08

科教用地 (科技研发)

科研设计

研发办公、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产教融合、产业孵化等

1961

R4

/

/

100

/

6

No.宁新区2021GY14

研创园YCY-ky-048地块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巩固河,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10867.47

10867.47

科教用地 (科技研发)

科研设计

研发办公、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产业孵化等

1840

R≤3.4

/

/

80

/

7

No.宁新区2021GY15

智能制造产业园NIM-ZCSZ-09-21地块

东至现状铁路,南至规划用地,西至龙山南路租赁住房,北至聚龙路

33362.53

33362.53

科教用地 (科技研发)

科研

科研办公楼

600

R≤2.5

/

/

35

/

二、出让价格

地块编号

起始价(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No.宁新区2021GY09

8717

175万元或其整数倍

1744

No.宁新区2021GY10

6902

140万元或其整数倍

1381

No.宁新区2021GY11

5765

120万元或其整数倍

1153

No.宁新区2021GY12

5188

105万元或其整数倍

1038

No.宁新区2021GY13

666

15万元或其整数倍

134

No.宁新区2021GY14

1958

40万元或其整数倍

392

No.宁新区2021GY15

5515

115万元或其整数倍

1103

三、出让条件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1、No.宁新区2021GY09

1)受让人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项目建成后所建房产可对外销售或者转让,允许销售的面积不得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0%,销售或转让对象必须为智能制造、气象装备、气象数据、工业互联网、泛气象产业、研发服务外包等类型的企业,该类型企业所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政策,为符合规定条件的科技研发企业或机构,且不得为自然人。以上销售或转让均须经过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

2)竞得人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3)该地块为带方案挂牌,竞得人需按已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

2No.宁新区2021GY10

1)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抵押,所建房产不得分割转让、销售、抵押。

2)竞得人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3)该地块为带方案挂牌,竞得人需按已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

3No.宁新区2021GY11

1)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抵押,所建房产不得分割转让、销售、抵押。

2)竞买人经营范围需包括:高端放疗设备的研发及生产。

3)竞得人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市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4)该地块为带方案挂牌,竞得人需按已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

4No.宁新区2021GY12

1)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抵押,所建房产不得分割转让、销售、抵押。

2)竞买人经营范围需包括:医药类生产车间、器械类生产车间等医疗器械项目载体。

3)竞得人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市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4)该地块为带方案挂牌,竞得人需按已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

5No.宁新区2021GY13

1)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抵押,所建房产不得分割转让、销售、抵押。

2)竞买人经营范围需包括:智能网络工程设计、信息技术服务、科技成果鉴定服务等。

3)竞得人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市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管理办公室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4)竞得人需于土地成交后1个月内在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已在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注册的企业除外)。

6No.宁新区2021GY14

1)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抵押,所建房产不得分割转让、销售、抵押。

2)竞买人经营范围需包括: 检验检测技术研发、咨询、服务;知识产权信息咨询及代理服务等。

3)竞得人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市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管理办公室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4)竞得人需于土地成交后1个月内在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10000 万元人民币(已在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注册的企业除外)。

5)地块内须建设公用开关站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面积),外形尺寸14米*8.5米,净高度不低于3.6米。开关站由竞得人负责建设,建设完工后无偿

交由江北新区供电分公司统一管理、运营和维护。

7、No.宁新区2021GY15

1)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抵押,所建房产不得分割转让、销售、抵押。

2)竞得人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等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如需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六、竞价时间

1、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2021826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

2、有意竞买人请于202191日至20219810: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18:00期间可登陆南京土地市场网“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20219810:00,竞买人均可报价一次。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1910日上午10:0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各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

9月10日

10:00   NO. 宁新区2021GY09

10:10   NO. 宁新区2021GY10

10:20   NO. 宁新区2021GY11

10:30   NO. 宁新区2021GY12

10:40   NO. 宁新区2021GY13

10:50   NO. 宁新区2021GY14

11:00   NO. 宁新区2021GY15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2191010: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成交手续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通知书”,持“成交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九、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3、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811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凤滁路48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人民中学对面,金陵中学隔壁)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高家酒馆15号7楼

网站: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s://jy.landnj.cn/welcome.html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nj.cn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www.njgt.gov.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25)88029857 (025)89691812、(025)89691813

财务咨询电话:(025)89691821网络系统咨询电话:(025)89691819

南京市公证处咨询电话:(025) 8969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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