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经营性用地
2021年宁高出第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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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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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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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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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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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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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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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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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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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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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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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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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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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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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2021G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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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园宁高新通道以东、纬二路北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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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环圩东路,
南至现状,
西至宁高新通道,
北至澄心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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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7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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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7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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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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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1高等院校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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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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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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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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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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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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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2021G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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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园澄心西路以南、经一路以东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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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现状,
南至现状,
西至现状,
北至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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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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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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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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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商办混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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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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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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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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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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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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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2021G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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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凤山路以南、石固河以东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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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现状,
南至现状,
西至石固河,
北至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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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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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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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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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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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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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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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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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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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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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2021G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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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芜太公路以北、漆桥河以西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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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现状,
南至现状,
西至现状,
北至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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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59
|
2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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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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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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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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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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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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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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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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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2021G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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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坝街道芜太公路以北A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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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现状,
南至现状,
西至现状,
北至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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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97
|
16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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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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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燃气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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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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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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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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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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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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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2021G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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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坝街道芜太公路以北B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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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现状,
南至现状,
西至现状,
北至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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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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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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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燃气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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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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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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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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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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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让价格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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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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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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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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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2021G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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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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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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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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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2021G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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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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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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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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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2021G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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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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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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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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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2021G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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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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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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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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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2021G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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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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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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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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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2021G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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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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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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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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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让条件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及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No.高淳2021G21地块:该地块需全部自持,不得分割转让、销售。
No.高淳2021G22地块:该地块需全部自持,不得分割转让、销售。
No.高淳2021G23地块:该地块需全部自持,不得分割转让、销售。
No.高淳2021G24地块:该地块需全部自持,不得分割转让、销售。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
No.高淳2021G18地块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电(光)缆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以现状为准。
No.高淳2021G19地块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电(光)缆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以现状为准。
No.高淳2021G21地块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电(光)缆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以现状为准。
No.高淳2021G22地块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电(光)缆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以现状为准。
No.高淳2021G23地块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电(光)缆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以现状为准。
No.高淳2021G24地块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电(光)缆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不得联合竞买。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地块在本区范围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商住、住宅地块的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或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六、交易方式和时间
1、南京市高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2021年11月2日起登陆“高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2.190.138.242:801/welcome.html)按要求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2、有意竞买人请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9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7:00期间可登陆 “高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2.190.138.242:801/welcome.html)进行网上备案、报名、报价等,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2021年11月29日16:00,竞买人均可报价一次。竞买人须仔细研读南京市高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系统的详细情况及法律责任。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上午10:0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各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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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00 No.高淳2021G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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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10 No.高淳2021G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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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20 No.高淳2021G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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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30 No.高淳2021G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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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40 No.高淳2021G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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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50 No.高淳2021G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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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挂牌文件,了解土地竞价规则和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土地挂牌、拍卖及开发建设等方面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开发企业应严格自律,不得泄露报名及竞买信息,对泄露相关信息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将纳入土地市场信用记录,一年内该企业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进入南京土地市场参与土地竞买。
九、成交手续办理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得通知书”,按“竞得通知书”要求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十、资金核查要求
我局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对竞得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列入南京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
十一、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2、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267号
网站:
高淳区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222.190.138.242:801/welcome.html)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nj.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jgc.gov.cn/)
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25)57307929
财务咨询电话:(025)57307937
高淳区公证处咨询电话:(025)57311975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