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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出让公告溧水区集挂[2022]1号  该公告被浏览了9896
  本期出让地块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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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溧水区[2022]1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省级重大支持事项清单〉的通知》(苏发改规划发〔2021〕1009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经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批准,受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无想寺社区徒村王组委托,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将下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名称

四至

总用地面积(㎡)

出让面积

(㎡)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

规划用地

性质

容积率

建筑高度

m)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1

NO.溧水2022JT01

溧水区洪蓝街道无想寺社区徒村王村杜城王地块

洪蓝街道无想寺社区徒村王村

40540.07

40540.07

40

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2

12

/

/

二、出让价格

地块编号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NO.溧水2022JT01

4150

830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三、出让条件

1.本批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2.竞得人利用土地过程中应符合溧水区产业准入政策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并到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核准、审批)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有关手续。

产业准入要求:该地块用于三产服务业项目建设,后续引进的项目应符合我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不得引入省市和我区禁止和限制发展的项目。

生态环境保护要求:(1)该地块入市应符合相关法定规划,并落实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等要求。(2)入市地块规划、建设、运营时,应结合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等情况,优化空间和功能布局,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物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配套建设环境基础设施,使用清洁能源等,建设水资源循环利用系统,中水回用绿化浇灌等,确实需要排放,须配套建设污水管网,污水接入附近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依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手续,落实生态环境影响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江苏省地方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要求。建立严格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体系,减轻对周边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3.竞得人利用土地过程中应符合以下要求:(1)地块内开发建设项目须符合《南京市水库保护条例》。(2)地块内实施雨污分流,并与市政管网做好衔接,若周边无市政管网,须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达标后排放;须办理排水许可证;若设置餐饮、洗车等服务,根据《南京市排水条例》第二十五条要求,应配建油水分离装置、沉淀池等预处理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3)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该项目需委托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并报请区行政审批局批复后方可动工实施。(4)根据《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规划用地面积两万㎡以上的新建建筑物,应当配套建设雨水净化、渗透和收集利用系统,并将有效施工图纸等资料报我局备案。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批次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只能独立竞买。

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 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交易方式和时间

1.本批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 202266日至 20226159: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出让地块的有意竞买人可登陆 江苏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26.28.85:82/view/linkIndex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下载挂牌出让文件。竞买有资格审查要求的地块请携带相关资料至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四楼D3区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审核。

2.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2617日上午9:3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226179:3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成交手续办理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持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九、信用管理要求

1.竞买人应严格自律,不得泄露报名及竞买信息,对泄露相关信息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将纳入南京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限制参与南京市土地市场竞买。

2.地块开发建设产生违约责任的,除项目公司外,竞得人须承担主要责任,项目公司产生失信行为的,将纳入南京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限制参与南京市土地市场竞买。

3.对因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突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群众投诉集中、不认真履行保修责任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竞得人,经建设部门认定须联合惩戒的,一并纳入南京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限制参与南京市土地市场竞买。

、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挂牌文件,了解土地竞价规则和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土地挂牌、拍卖及开发建设等方面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资金要求                                                              

1.地块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块成交后一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的土地出让金,其中20%作为出让合同定金,出让金价款在地块成交后三个月内全部交清,具体付款日期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

2、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溧水区土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2022517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17号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权益利用科(土地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四楼D3区(南京市溧水区土地交易中心)

网站:江苏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26.28.85:82/view/linkIndex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nj.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http://www.jsmlr.gov.cn/nj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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