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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出让公告2022年宁出第06号  该公告被浏览了406
  本期出让地块详细信息

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集中供地第批)

(2022年宁出第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名称

四至

范围

土地出让面积

(㎡)

出让

年限(年)

规划指标

规划用地

性质

容积率

建筑

高度

m)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1

NO.2022G65

秦淮区南部新城神机营路以东、佳营路以南地块

东至特色街巷,

南至汇景北路,

西至神机营路,

北至佳营路。

29533.86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2.6

≤60

≤25

≥30

2

NO.2022G66

鼓楼区幕府山街道幕府东路以南、伍佰村路以西地块

东至伍佰村路;

南至现状;

西至现状;

北至幕府东路。

10154.42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 ≤2.8

≤80

≤25

≥30

3

NO.2022G67

建邺区沙洲街道牡丹江街以南、云龙山路以东地块

东至规划创意路;

南至规划新安江街;

西至云龙山路;

北至牡丹江街。

48719.37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 ≤2.75

≤100

≤20

≥30

4

NO.2022G68

建邺区兴隆街道应天大街以北、经一路以东地块

东至规划经二路;

南至应天大街;

西至规划经一路;

北至规划上新河街。

13972.40

70

R21住宅用地

1.0<Far ≤2.2

≤60

≤30

≥30

5

NO.2022G69

建邺区江心洲中新大道以东、文泰街以北(22—007)、(22—013)地块

东至熙怡路;

南至文泰街;

西至规划中新大道;

北至规文治街。

45089.06(含仅出让地下空间3077.13)

70

R21住宅用地

综合容积率2.26

≤80

≤30

≥35

6

NO.2022G70

建邺区双闸街道红菱街以西,扬子江大道以南(4—2—A)地块

东至红菱街,

南至规划道路,

西至规划绿地,

北至扬子江大道。

18318.52

70

R21住宅用地

1.0<Far ≤2.4

≤80

≤20

≥30

7

NO.2022G71

建邺区双闸街道秦新路以北、龙王大街以西地块

东至龙王大街,

南至规划秦新路,

西至横坝街,

北至螺塘路。

17037.23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2.4

≤100

≤20

≥30

8

NO.2022G72

建邺区双闸街道秦新路以北、横坝街以西地块

东至横坝街,

南至规划秦新路,

西至新亭街,

北至螺塘路。

18163.01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2.75

≤100

≤20

≥35

9

NO.2022G73

建邺区双闸街道秦新路以北、新亭街以西地块

东至新亭街,

南至规划秦新路,

西至天保西河,

北至螺塘路。

29830.0(含仅出让地下空间1798.39)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综合容积率2.4

≤100

≤20

≥35

10

NO.2022G76

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兴智中心西片区兴学路以东、恒广路以南地块

东至规划经十三路,

南至规划纬六路,

西至兴学路,

北至恒广路。

30895.65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2.4

≤80

≤25

≥30

11

NO.2022G79

栖霞区迈皋桥街道燕春路以南、兴卫路以东地块

东至规划万寿路,

南至华电北路,

西至划兴和北路,

北至规划燕春路。

18063.87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2.6

≤80

≤22

≥35

12

NO.2022G80

栖霞区迈皋桥街道齐寿路以北、兴卫路以东地块

东至规划兴和北路,

南至规划齐寿路,

西至兴卫路,

北至现状。

17980.76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2.6

≤80

≤22

≥35

13

NO.2022G81

栖霞区迈皋桥街道齐寿南路以西、尧红路以北地块

东至规划齐寿南路,

南至规划尧红路,

西至现状,

北至国有土地。

21853.77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1.8

≤35

≤25

≥30

14

NO.2022G82

栖霞区邮轮大道以东、官窑山路以北地块

东至规划湛墅路,

南至规划官窑山路,

西至规划邮轮大道,

北至规划水泥厂路。

34579.75

住宅70

商业40

Rb商住混合用地

1.0<Far≤2.1

≤35

≤35

≥30

15

NO.2022G83

栖霞区燕子矶新城吉祥路以西、联珠村路以南地块

东至吉祥路,

南至富贵路,

西至直渎路,

北至联珠村路。

41763.89(含仅出让地下空间1677.50)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综合容积率2.0

≤60

≤25

≥35

16

NO.2022G84

栖霞区马群街道狮子坝西路以北、马高路以西地块

东至马高路,

南至规划狮子坝西路,

西至百水河,

北至现状。

76949.84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2.3

≤60

≤20

≥35

17

NO.2022G85

栖霞区马群街道狮子坝东路以北、马高路以东地块

东至规划公交厂站用地,

南至规划狮子坝东路,

西至马高路,

北至沪宁高速连接线。

9706.22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2.2

≤60

≤20

≥35

18

NO.2022G86

江宁区南站地区站前二路以北、绿都大道以西地块

东至绿都大道;

南至站前二路;

西至农花路;

北至站前一路。

25051.79(含仅出让地下1410.81)

住宅70

商业40

Rb商住混合用地

综合容积率2.59

≤80

≤40

≥25

19

NO.2022G87

江宁区青龙片区麟岗大道以南、东流路以西地块

东至东流路;

南至福宁路;

西至一帆路;

北至麟岗大道。

47287.55

住宅70

商业40

Rb商住混合用地

1.0<Far≤1.5

≤35

≤35

≥30

20

NO.2022G88

江宁区江宁高新区映红路以北、丽泽路以东地块

东至迭翠路;

南至映红路;

西至丽泽路;

北至莺啼路。

41277.48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2.1

≤60

≤20

≥30

21

NO.2022G89

江宁区东山街道万安西路以北、同夏路以东地块

东至湖山路;

南至万安西路;

西至同夏路;

北至励勤路。

42363.43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2.2

≤60

≤20

≥30

22

NO.2022G90

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南路以北、沿河路以东地块

东至明月路;

南至上元南路;

西至沿河路;

北至现状。

20368.85

70

R21住宅用地

1.0<Far≤2.1

≤60

≤20

≥30

23

NO.2022G91

江宁区东山街道竹山路以西、新亭路以北地块

东至竹山路;

南至新亭路;

西至骆村路;

北至竹新路。

22653.69(含仅出让地下1996.91)

住宅70

商业40

R2二类居住用地Bb商办混合用地

综合容积率:2.39

≤60

≤20

≥30

24

NO.2022G93

江宁区东山街道潭园西路以南、兴宁路以西地块

东至兴宁路;

南至泊淮路;

西至现状;

北至园西路。

75589.07(含仅出让地下806.49)

住宅70

商业40

R2二类居住用地B1商业用地

综合容积率:1.91

≤80

≤20

≥30

25

NO.2022G94

江宁区江宁开发区利源路以西、秦淮路以南地块

东至利源路;

南至胜太四路;

西至胜太二路;

北至秦淮路。

31104.63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2.1

≤60

≤20

≥30

26

NO.2022G95

六合区程桥街道滨河东路以东、编钟路以南地块

东至程桥初级中学,

南至程桥初级中学,

西至现状,

北至编钟路。

12310.97

住宅70

商业40

Rb商住混合用地

1.0<Far≤1.6

≤24

≤40

≥30

27

NO.2022G96

六合区龙池街道沿河路以南、龙池东路以西地块

东至现状,

南至现状,

西至现状,

北至现状。

74757.72

70

R21住宅用地

1.0<Far≤2.0

≤60

≤20

≥30

28

NO.2022G97

六合区雄州街道滁马路以西、铁牛巷以南地块

东至滁马路,

南至留右街,

西至滁河东路,

北至铁牛巷。

25015.36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2.2

≤60

≤20

≥35

29

NO.2022G98

六合区雄州街道滁河东路以东、留右街以南地块

东至滁马路,

南至甘棠路,

西至滁河东路,

北至留右街。

28086.61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2.2

≤60

≤20

≥35

30

NO.2022G99

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路以南、高余路以西地块

东至高余路,

南至一号特色街巷,

西至八号支路,

北至龙池路。

31097.55

70

R21住宅用地

1.0≤Far≤2.2

≤60

≤20

≥35

31

NO.2022G100

六合区雄州街道马营路以北、高余路以西地块

东至高余路,

南至马营路,

西至八号支路,

北至一号特色街巷。

25675.40

70

R21住宅用地

1.0<Far≤2.2

≤60

≤20

≥35

32

NO.2022G102

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冶山南路以东、毛营路以南地块

东至现状,

南至现状,

西至现状,

北至现状。

165183.56(含仅出让地下空间9632.33)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综合容积率1.2

≤15

≤28

≥30

33

NO.2022G103

六合区龙袍街道通玉路以北、青伏路以西地块

东至现状,

南至通玉路,

西至青伏路,

北至学府路。

24299.86

70

R21住宅用地

1.0<Far≤1.6

≤35

≤25

≥30

34

NO.2022G104

六合区龙袍街道通玉路以北、青伏路以东地块

东至通洲路,

南至通玉路,

西至青伏路,

北至学府路。

24315.84

70

R21住宅用地

1.0<Far≤1.6

≤35

≤25

≥30

35

NO.溧水2022G07

永阳街道秦淮大道以东、金井路以北地块

东至仪凤南路,

南至金井路,

西至秦淮大道,

北至空地。

60314.96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1.8

≤60

≤26

≥30

36

NO.溧水2022G08

永阳街道金井路以南、秦淮大道以东地块

东至仪凤南路,

南至石虎路,

西至秦淮大道,

北至金井路。

64788.53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1.8

≤60

≤30

≥30

37

NO.溧水2022G09

溧水经济开发区秀山中路以南、珍珠北路以西地块

东至珍珠北路,

南至现状,

西至路华路,

北至金井路。

22612.34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1.2

≤20

≤28

≥30

38

NO.溧水2022G10

溧水经济开发区福合路以南、骆家边路以东地块

东至创园路,

南至现状,

西至骆家边路,

北至梁山路。

55664.96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2.0

≤60

≤25

≥30

39

NO.溧水2022G11

溧水经济开发区科创大道以北、骆家边路以东地块

东至创园路,

南至科创大道,

西至骆家边路,

北至现状。

31829.37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1.5

≤24

≤25

≥30

40

NO.溧水2022G12

溧水经济经济开发区砚塘路以西、卧龙路以南地块

东至砚塘路,

南至现状,

西至道路,

北至卧龙路。

29972.91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1.6

≤24

≤28

≥30

41

NO.溧水2022G13

石湫街道华山路以南、新河北路以东地块

东至中心河路,

南至三干河,

西至新河北路,

北至华山路。

56183.09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1.8

≤35

≤20

≥30

42

NO.高淳2022G04

高淳区淳溪街道太安圩路以东、官溪路以北地块

东至蟹城路,

南至官溪路,

西至太安圩路,

北至官溪东路。

47193.64

住宅70

商业4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1.6

≤35

≤28

≥30

43

NO.高淳2022G05

高淳区高职园宁高新通道以东、文枢路以北地块

东至鹿鸣大道,

南至文枢路,

西至宁高新通道,

北至文明路。

73913.29(含仅出让地下空间面积14019.33)

住宅70

商业40

R2二类居住用地Bb商办混合用地

综合容积率2.41

/

/

/

44

NO.高淳2022G06

高淳区开发区东旭路以南、檀溪路以西地块

东至檀溪路,

南至空地,

西至体育公园,

北至东旭路。

39701.32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2.2

≤60

≤22

≥30

45

NO.高淳2022G07

高淳区开发区茅山路以北、檀溪路以西地块

东至檀溪路,

南至茅山路,

西至体育公园,

北至空地。

39482.89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2.2

≤60

≤22

≥30

46

NO.高淳2022G08

高淳区淳溪街道检察院以北、甘霖北路以西

东至甘霖北路,

南至区检察院,

西至汽车城,

北至大丰河。

13246.98

70

R2二类居住用地

1.0<Far≤1.5

≤35

≤30

≥30

 

二、出让价格和相关要求

地块编号

起始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NO.2022G65

238000

272000

47600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66

66000

75000

13200

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67

503000

577000

100600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68

 111000

126000

22200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69

313000

358000

62600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70

155000

177000

31000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71

132000

150000

26400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72

161000

184000

32200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73

217000

248000

43400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76

99000

112000

19800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79

89000

101000

17800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80

88000

100000

17600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81

77000

87000

15400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82

79000

90000

15800

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83

153000

174000

30600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84

299000

342000

59800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85

36000

40500

7200

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86

151000

172000

30200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87

107000

122000

21400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88

124000

141000

24800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89

157000

179000

31400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90

66000

75000

13200

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91

54500

62000

10900

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93

266500

305500

53300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94

154000

176000

30800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95

6000

6850

1200

5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96

105000

119000

21000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97

35500

40000

7100

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98

40000

45500

8000

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99

44500

50500

8900

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100

36500

41000

7300

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102

65500

74500

13100

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103

31000

35000

6200

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2022G104

31000

35000

6200

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溧水2022G07

61000

70000

12200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溧水2022G08

66000

75000

13200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溧水2022G09

11400

13100

2280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溧水2022G10

38700

43700

7740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溧水2022G11

18300

20800

3660

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溧水2022G12

18000

20500

3600

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溧水2022G13

9675

11075

1935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高淳2022G04

25680

29380

5150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高淳2022G05

29790

34090

5960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高淳2022G06

26800

30700

5360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高淳2022G07

26650

30450

5330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NO.高淳2022G08

6960

7860

1400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三、出让条件

1、本批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2、本批次出让地块所建商品住宅项目须按照《关于提升全市新建商品住宅规划品质要求的通知》(宁规划资源规[2021]6号)执行。

3、本批次出让地块装配式建筑要求以公开出让文件约定为准,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4、商住混合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中所建商业用房,均可上市销售、转让(公告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5、地块其他要求如下:

NO.2022G65:

1)商业配套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2%。

2)地块位于土山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在土山机场未搬迁或未得到部队书面同意前,建构筑物最高点绝对高程不得大于72米。

3)为建设高品质新城,本项目须打造高舒适性和低能耗科技住宅,采用以可再生能源作为系统冷热源的集中空调方式,外立面须采用高品质板材。

NO.2022G68:

1)地块内不允许配建商业。

2)该地块紧邻扬子江大道,竞得人应采取隔音降噪减振措施,使地块内建筑达到相关部门要求。

    NO.2022G70:

地块内不允许配建商业。

    NO.2022G73:

地块内不允许配建商业。

NO.2022G79:

若该地块与栖霞区迈皋桥街道齐寿路以北、兴卫路以东地块由同一家企业竞得,两个地块的公共配套设施、出入口、围墙、建筑退让(包括地下空间退让)、建筑间距等指标与要求可按一个地块设置;或者两家企业经双方协商约定,两个地块围墙可共同设置,地下空间可不做退让。

NO.2022G80:

若该地块与栖霞区迈皋桥街道燕春路以南、兴卫路以东地块由同一家企业竞得,两个地块的公共配套设施、出入口、围墙、建筑退让(包括地下空间退让)、建筑间距等指标与要求可按一个地块设置;或者两家企业经双方协商约定,两个地块围墙可共同设置,地下空间可不做退让。

NO.2022G82:

1)商业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应控制在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2%-15%。

2)地块不允许配建酒店式公寓。

NO.2022G86:

1)A、B分区商业建筑面积占各分区地上总建筑面积12%-15%。

2)A分区内应按《南京市公共配套设施标准》和执行细则沿站前一路,布置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共计不小于2680平方米,由竞得人出资建设,须与首期住宅同步审定规划方案、同步规划核实,建成后无偿移交江宁区人民政府。

3)不得设置酒店式公寓。

NO.2022G87:

1)地块内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12%-15%。

2)地块不允许配建酒店式公寓。

NO.2022G89:

地块内不得设置商业建筑。

NO.2022G91:

1)A分区不得设置商业建筑。

2)竞得人须将B分区中的商业、公寓建筑面积共约13300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其中:公寓约9200平方米、商业约4100平方米(以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以综合单价10100元/平方米(同时建筑面积对应分摊的非人防车位价格为10万元/个)定向销售给南京市东山街道骆村社区居民委员会。B分区剩余商业建筑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3)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江宁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东山街道的全程监管。

NO.2022G93:

1)A分区不得设置商业建筑。

2)B、C分区内所建建筑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不允许配建酒店式公寓。

3)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江宁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东山街道的全程监管。

NO.2022G94:

地块内不得设置商业建筑。

NO.2022G95:

1)商业办公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12%-15%。沿西侧滨河东路须结合规划商业办公建筑设置一处不小于150平方米的公厕,并对公众开放。

2)地块不允许配建酒店式公寓。

NO.2022G97:

1)地块须沿留右街一侧配建地上总建筑面积3%-5%且独立布置的配套商业设施。

2)六合区雄州街道滁马路以西、铁牛巷以南地块,六合区雄州街道滁河东路以东、留右街以南地块,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路以南、高余路以西地块和六合区雄州街道马营路以北、高余路以西地块若由同一家企业竞得,或者多家企业经协商约定地下空间共同开发,四个地块中间道路地下空间可申请办理有偿使用。

NO.2022G98:

1)地块须沿留右街一侧配建地上总建筑面积3%-5%且独立布置的配套商业设施。

2)六合区雄州街道滁马路以西、铁牛巷以南地块,六合区雄州街道滁河东路以东、留右街以南地块,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路以南、高余路以西地块和六合区雄州街道马营路以北、高余路以西地块若由同一家企业竞得,或者多家企业经协商约定地下空间共同开发,四个地块中间道路地下空间可申请办理有偿使用。

NO.2022G99:

六合区雄州街道滁马路以西、铁牛巷以南地块,六合区雄州街道滁河东路以东、留右街以南地块,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路以南、高余路以西地块和六合区雄州街道马营路以北、高余路以西地块若由同一家企业竞得,或者多家企业经协商约定地下空间共同开发,四个地块中间道路地下空间可申请办理有偿使用。

NO.2022G100:

六合区雄州街道滁马路以西、铁牛巷以南地块,六合区雄州街道滁河东路以东、留右街以南地块,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路以南、高余路以西地块和六合区雄州街道马营路以北、高余路以西地块若由同一家企业竞得,或者多家企业经协商约定地下空间共同开发,四个地块中间道路地下空间可申请办理有偿使用。

NO.2022G102:

1)A、B、C、D分区社区配套商业建筑面积占各分区可建设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10%。

2)在保证该地块南北向和东西向贯通的情况下,地块内两条市政道路(出让道路下方空间)的线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土地出让金与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不变。

3)B分区用地性质商住混合用地(地下空间出让,可建设停车设施、地下通道),地面为城市道路。出让地下空间应符合市政管线敷设、绿化种植覆土等要求,具体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用地性质根据两边分区用地性质确定)。

NO.溧水2022G13:

1)该地块为拆迁安置房项目,建成后全部由溧水区人民政府石湫街道办事处回购,用于安置拆迁户。

2)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溧水区人民政府石湫街道办事处签订安置房回购协议。

NO.高淳2022G04: 

1)不得联合竞买。

2)规划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9米,地块内建筑布置应进行高度分区,遵循“临河低,远河高”的空间格局。

3)规划居住用地应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无条件移交区人民政府,产权归区人民政府所有。

4)装配式建筑要求按照区城建局相关规定执行。

NO.高淳2022G05: 

1)不得联合竞买。

2)A1分区规划不允许设置配套商业服务用房,规划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12米。

3)规划居住用地应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无条件移交区人民政府,产权归区人民政府所有。

4)连接地块分区之间的地下空间部分,待规划设计方案批准后再发放不动产权证,规划设计方案应满足市政管线敷设、地面绿化种植、河道保护等条件要求。

5)装配式建筑要求按照区城建局相关规定执行。

NO.高淳2022G06: 

1)不得联合竞买。

2)规划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12米;规划居住用地应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无条件移交区人民政府,产权归区人民政府所有。

3)装配式建筑要求按照区城建局相关规定执行。

NO.高淳2022G07: 

1)不得联合竞买。

2)规划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12米;规划居住用地应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无条件移交区人民政府,产权归区人民政府所有。

3)装配式建筑要求按照区城建局相关规定执行。

NO.高淳2022G08:

1)不得联合竞买。

2)地块内除必备公共配套设施外,不得设置其他商业用房

3)应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的快件服务用房。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12m。规划居住用地应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无条件移交区人民政府,产权归区人民政府所有。

4)装配式建筑要求按照区城建局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公开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须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1.在本批次出让公告中,竞买人所属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与该竞买人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持股关系的企业均不得同时与该竞买人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幅地块。

2.本批次出让地块的竞买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3.本批次出让地块的竞买人的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土地成交价款)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和审计报告,通过相关审查后方可报名。竞买人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4.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交易方式和时间

1.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2022年9月29日起,市区、江北新区出让地块的有意竞买人可登陆“南京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

2. 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8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市区、江北新区出让地块的有意竞买人可登陆“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上午9:3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4.各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具体为:根据地块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出让人于2022年10月19日9:30前,在南京土地市场网及其网上交易系统中公布每个地块限时竞价的顺序,首个地块限时竞价从2022年10月19日9:30开始。待首个地块限时竞价结束后,下一个地块限时竞价在1分钟后自动开始,直至当日17:00时,已启动限时竞价程序的地块于当天完成竞价,其余地块在第二天9:30继续开始下一块地的限时竞价,依次类推。

5.现场摇号时间及地点待限时竞价结束后另行通知。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22年10月18日16: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有竞买意向的,停止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竞得价为最高限价加一个加价幅度。

八、成交手续办理

地块交易结束后,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得通知书”,按“竞得通知书”要求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九、信用管理要求

1.竞买人应严格自律,不得泄露报名及竞买信息,对泄露相关信息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将纳入南京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限制参与南京市土地市场竞买。

2.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纳入南京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限制参与南京市土地市场竞买。

3.地块开发建设产生违约责任的,除项目公司外,竞得人须承担主要责任,项目公司产生失信行为的,将纳入南京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限制参与南京市土地市场竞买。

4.对因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突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群众投诉集中、不认真履行保修责任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竞得人,经建设部门认定须联合惩戒的,一并纳入南京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限制参与南京市土地市场竞买。

十、其他

1.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土地竞价规则和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土地竞买及开发建设等方面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出让人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说明。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4.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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