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2008年宁工第09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及《南京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四幅工业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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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土地坐落 |
土地出让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产业
类型 |
项目内容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规划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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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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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08GY28 |
雨花台区经济开发区二期A05-5地块 |
16147.0 |
工业 |
电子产品制造 |
铁路专用无线通信、轨道交通信号控制研发、生产 |
≥280 |
< 1.5 |
≤45% |
≤24m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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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08GY29 |
雨花台区经济开发区二期A05-6地块 |
14116.3 |
工业 |
电子制造业 |
电动车充电器研发生产 |
≥253 |
< 1.5 |
≤45% |
≤24m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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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08GY30 |
雨花台区经济开发区二期A06-3地块 |
17189.4 |
工业 |
工业 |
人防工程研发设计 |
≥253 |
< 1.5 |
≤45% |
≤24m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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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08GY31 |
徐庄软件基地EAe0101201地块 |
32168.4 |
工业 |
软件产业 |
/ |
≥260 |
0.7≤R≤1.1 |
≤30% |
≤18m |
≥35% |
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及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地块内建、构筑物拆成自然平整(室内地坪),其余维持现状,出让范围内的杆线由竞得人自行迁移。外部条件(道路、水、电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挂牌出让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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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挂牌出让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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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08GY28 |
780 |
20或其整数倍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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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08GY29 |
680 |
20或其整数倍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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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08GY30 |
830 |
20或其整数倍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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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08GY31 |
1545 |
50或其整数倍 |
240 |
四、出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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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出让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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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08GY28 |
1、 竞买人经营范围须含铁路专用通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报名时须上传资料)
2、 竞买人需通过铁路运输安全设备行政许可认定,获得《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 (报名时须上传资料)
3、 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该地块的开发建设计划表。 (报名时须上传资料)
4、 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在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注册公司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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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08GY29 |
1、 竞买人经营范围须含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报名时须上传资料)
2、 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该地块的开发建设计划表。 (报名时须上传资料)
3、 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在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注册公司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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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08GY30 |
1、竞买人经营范围须含人防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的施工。 (报名时须上传资料)
2、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在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注册公司且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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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08GY31 |
1、竞买人须从事计算机及软件、集成电路、通讯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 (报名时须上传资料);竞买人能够建设和运营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
2、竞买人注册资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
符合上述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五、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者请于2008年11月10日至2008年11月21日上午11:00(报名截止时间),登陆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网站的“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价竞买,系统24小时开通。
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08年11月6日起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申领,或者根据网上交易系统界面提示申领。
六、在挂牌出让报名截止时,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已有有效报价的,在自由竞价截止(2008年11月21日下午3:00)时,网上交易系统将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08年11月21日下午3:00开始。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所接受到的有效报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定竞得人。
八、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公开出让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持该“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相关要求办理项目备案(核准、审批)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有关手续。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
十、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10月29日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南京市珠江路同仁西街7号;
网站: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http://www.landnj.cn)
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gy.landnj.cn/welcome1.htm)
业务咨询电话:(025) 83198669、(025) 83198662、(025) 83198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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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易系统咨询电话:(025) 83198666、(025) 83198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