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宁工〔2010〕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及《南京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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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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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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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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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总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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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让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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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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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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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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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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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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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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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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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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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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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用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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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0GY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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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撇洪河北路以东、赵桥河路以北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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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蓝星化工,
西至撇洪河北路,
南至赵桥河路,
北至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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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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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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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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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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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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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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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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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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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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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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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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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0GY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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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大维东路以南、葛桥路以西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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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葛桥路,
西至3D-1-2地块,
南至小营南路,
北至大维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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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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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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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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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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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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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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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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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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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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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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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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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0GY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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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劈洪河以东、金陵化工以南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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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撇洪河北路,
南至现状,
西至劈洪河,
北至金陵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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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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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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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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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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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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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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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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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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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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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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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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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0GY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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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园B02、B03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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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燕山路,
南至现状道路,
西至锦江路,
北至水西门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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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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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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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用地
(科研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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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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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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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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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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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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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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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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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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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幅地块具体用地条件及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土地交付条件
No.宁2010GY32、No.宁2010GY33、No.宁2010GY34地块内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现状,出让范围内的杆线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迁移;地块外部条件(道路、水、电等)均以现状为准。
No.宁2010GY35地块内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现状。地块外部条件(道路、水、电等)均以现状为准。地块内所有杆线及地下管网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迁移。
三、挂牌出让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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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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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出让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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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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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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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0GY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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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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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万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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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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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0GY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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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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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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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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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0GY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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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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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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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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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0GY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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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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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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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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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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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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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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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0GY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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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买人或联合竞买人之一经营范围须包含石油化工产品生产、科研、设计,具有该行业设计院或工程技术中心;
2、竞买人或联合竞买人之一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3亿元人民币;
3、受让人须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2个月内在南京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园内注册公司或将总部迁至鼓楼区内;
4、受让人或共同受让人之一须在项目建成后,提供不少于60000平方米的用房,租赁给鼓楼南京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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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符合上述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六、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者请于2010年11月15日至2010年11月26日上午11:00(报名截止时间),登陆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网站“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价竞买,系统24小时开通。
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10年11月12日起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申领,或者根据网上交易系统界面提示申领。
七、在挂牌出让报名截止时,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已有有效报价的,在自由竞价截止(2010年11月26日下午3:00)时,网上交易系统将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10年11月26日下午3:00开始。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所接受到的有效报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定竞得人。
九、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公开出让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持该“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相关要求办理项目备案(核准、审批)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有关手续。
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
十一、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10月29日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南京市珠江路同仁西街7号;
网站: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http://www.landnj.cn)
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gy.landnj.cn/welcome1.htm)
业务咨询电话:(025) 83198660、(025) 83198669
财务咨询电话:(025) 83198746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电话:(025) 83198666、(025) 83198660
南京市公证处法律咨询电话:(025) 8319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