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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出让公告(2011年第02号)  该公告被浏览了9908
  本期出让各地块相关信息

 

 
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2011年第02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出让条件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m2
规划用地
性质
出让
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
高度
绿地率
挂牌出让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NO.2011G06
下关区燕江路以北
东至现状;西至现状;北至现状;南至现状。
11042.4
商业金融业用地
40
≤3.2
≤35%
≤80米
/
11000
200万元或其整数倍
2200
2
NO.2011G07
建邺区扬子江大道以南,江东南路以北
东至淮河路;西至天保街;北至扬子江大道;南至江东南路。
340991.9
商住用地
商业40
住宅70
综合容积率
≤2.76
-
-
-
447200
2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90000
备注:NO.2011G07地块开发建设按规划局最终审批方案执行,具体建设要求详见出让文件;同时该地块中的办公用房2/3只能销售或租赁给台资控股的高科技企业,并经河西指挥部同意;商务办公与住宅项目须同期开工,同步建设;地块中居住用地面积193333.8平方米
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线由受让人自行迁移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四、有意竞买者按以下时间,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报价手续,并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接受竞买报名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1年2月21日上午8:30;
截止时间:2011年3月3日上午11:00(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11年2月12日起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2号窗口按规定申领。
五、接受竞买报价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1年2月21日上午8:30;
截止时间:2011年3月3日下午2:40(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
六、挂牌现场会时间及地点:2011年3月3日下午2:30,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七、有意竞买者须携带网上报名注册时上传资料的原件和《竞买资格确认书》于2011年3月3日下午2:00之前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一楼大厅窗口,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对,确认无误后于2011年3月3日下午2:30进入三楼竞买现场。
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报价书》,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对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该地块已有有效报价的,出让人主持对该地块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竞得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
十、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2月1日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南京市珠江路同仁西街7号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地址:南京市珠江路同仁西街7号
网站: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njgt.gov.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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