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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出让公告(高工告〔2012〕第05号)  该公告被浏览了1595
  本期出让地块详细信息
    无相关地块

 

高淳县国土资源局
(高工告〔2012〕第05号)
经高淳县人民政府批准,高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坐落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产业
类型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强度
(万元/亩)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化率
建筑
限高
No.2012GY41
东坝镇东坝村山河以南、瑞恩箱包公司以西、芜太公路以北
38727
工业
用地
塑料制品业
1.0
40%
14%
主楼层数≥3、厂房高度≥8m、建筑高度≤26m
267
No.2012GY42
东坝镇友达金属公司以南、欧兰特大道以西、江苏新瑞华公司以北
4922
工业
用地
橡胶制品业
1.0
45%
15%
4m
260
No.2012GY43
东坝镇维格公司纳以东、拓马制衣以南、加农和信以西、中心路以北
5489
工业
用地
纺织业
1.0
40%
15%
主楼层数≥1、建筑高度≤28m
253
No.2012GY44
东坝镇凌志色仿以东、拓马制衣以南、博雅机械以西、中心路以北
2295.9
工业
用地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0
50%
12%
主楼层数≥1、建筑高度≤30m
273
No.2012GY45
东坝镇欧兰特大道以东、江苏枭龙公司以南、旺家食品公司以北
6705.6
工业
用地
通用设备制造业
1.0
45%
13%
主楼层数≥1、建筑高度≤28m
300
No.2012GY46
东坝镇天高鞋业公司以南、欧兰特大道以西、舜德西服以北
2597.7
工业
用地
通用设备制造业
1.0
40%
13%
主楼沿双望公路≥3层、其他≥2层,厂房高度≥8m
300
No.2012GY47
东坝镇双芜路以东、芜太公路以南、东坝村空地以北甲地块
3124
工业
用地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0
40%
12%
主楼层数≥3、厂房高度≥8m,建筑高度≤26m
273
No.2012GY48
东坝镇双芜路以东、芜太公路以南、东坝村空地以北乙地块
9036.7
工业
用地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0
40%
12%
主楼层数≥3、厂房高度≥8m,建筑高度≤26m
273
No.2012GY49
县开发区紫荆大道以东、双湖路以北
13419.6
工业
用地
通用设备制造业
0.8
40%
13%
厂房层数≥2或檐口高度≥8m
300
No.2012GY50
县开发区艾曼达公司以东、花山路以南、古檀大道以西、优耐特公司以北
12322
工业
用地
通用设备制造业
0.8
40%
13%
厂房层数≥2或檐口高度≥8m
300
 
注: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三、挂牌出让起始价、加价幅度等及竞买保证金
 

地块编号
挂牌出让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No.2012GY41
558
39万元或其整数倍
167.5
No.2012GY42
71
5万元或其整数倍
21.5
No.2012GY43
79.5
6万元或其整数倍
24
No.2012GY44
33.5
3万元或其整数倍
15
No.2012GY45
97
7万元或其整数倍
29.5
No.2012GY46
37.5
3万元或其整数倍
11.5
No.2012GY47
45
4万元或其整数倍
13.5
No.2012GY48
130.5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39.5
No.2012GY49
193.5
14万元或其整数倍
58.5
No.2012GY50
177.5
13万元或其整数倍
53.5

 
   四、本次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426日至2012515日,到高淳县国土资源局一楼103室按规定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2516日至201252516时,到高淳县国土资源局一楼103室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报价手续(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高淳县国土资源局。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在每一轮有效报价之后顺延5分钟(不含审查时间),5分钟之内没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以上地块若在公布的挂牌期限内无竞买者参与竞买,则挂牌期限自行顺延,直至有竞买者报名参加并摘牌,该地块挂牌活动结束。
(二)以上地块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现状。出让地块范围内杆线、树木及其他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如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以上地块挂牌出让面积以宗地界址图实测面积为准,实测面积的增减不改变挂牌成交价格,宗地界址图附后。
(四)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
1、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15日内与挂牌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向出让人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期土地出让金(其中20%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
2、余额土地出让金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60日内缴清;
3、如竞得人不能按以上期限和数额支付土地出让金,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五)竞得人凭土地出让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有关手续。
(六)竞得人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向高淳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交地手续,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注意事项
No.2012GY41~ No.2012GY48号地块上的所有问题由东坝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No.2012GY49~ No.2012GY50号地块上的所有问题由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负责协调解决。
九、联系方式
(一)挂牌出让相关事宜的联系方式:
地址:高淳县淳溪镇宝塔路296
电话:025-57307910     025-57307913
(二)竞买保证金的缴纳请与我局财务科联系。
电话:025-57307937
 
高淳县国土资源局
 201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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