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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出让公告(高工告〔2012〕第06号)  该公告被浏览了1739
  本期出让地块详细信息
    无相关地块

 

高淳县国土资源局
(高工告〔2012〕第06号)
经高淳县人民政府批准,高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坐落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产业
类型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强度
(万元/亩)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化率
建筑
限高
No.2012GY51
漆桥镇双高公路南侧、南京环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南侧
3102
工业
用地
家具制造业
1.0
30%
15%
8m
253
No.2012GY52
漆桥镇双高公路南侧、南京环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北侧
1720
工业
用地
食品制造业
1.0
30%
14%
8m
253
No.2012GY53
漆桥镇老固公路南侧、江苏百合门窗装饰有限公司西侧
11863
工业
用地
金属制品业
1.0
30%
13%
8m
293
No.2012GY54
漆桥镇老固公路南侧、南京开泰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南侧甲地块
19493
工业
用地
金属制品业
1.0
30%
13%
8m
293
No.2012GY55
漆桥镇老固公路南侧、南京开泰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南侧乙地块
19749
工业
用地
通用设备制造业
1.0
30%
13%
8m
300
No.2012GY56
县开发区南京杰坤公司以南、桃园北路以西、茅山路以北
7642
工业
用地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0
40%
15%
厂房层数≥2或檐口高度≥8m
253
No.2012GY57
县开发区源美公司以东、优耐特公司以南、檀溪路以西、金瑞祥正公司以北
12616.1
工业
用地
造纸及纸制品业
0.8
40%
15%
厂房层数≥2或檐口高度≥8m
253
No.2012GY58
县开发区建克机械公司以东、凤山路以南、豪威公司以西
16247.9
工业
用地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0
40%
15%
厂房层数≥2或檐口高度≥8m
253
No.2012GY59
漆桥镇双高公路北侧、江苏敖广日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侧
11740
工业
用地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0
40%
12%
8m
273
No.2012GY60
漆桥镇老固公路北侧、南京曼达金属有限公司北侧
5760
工业
用地
金属制品业
1.0
30%
13%
8m
293
No.2012GY61
漆桥镇双高路北侧、南京欧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北侧
6835
工业
用地
农副食品加工业
1.0
30%
14%
8m
253
No.2012GY62
桠溪镇顾陇村瑶池山庄南侧
19577
工业
用地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业
1.0
30%
15%
8m
260
No.2012GY63
桠溪镇定埠工业园配套区桠定公路东侧、宁有铁粉公司南侧甲地块
14733
工业
用地
塑料制品业
1.0
40%
17%
8m
267
No.2012GY64
桠溪镇定埠工业园配套区桠定公路东侧、宁有铁粉公司南侧乙地块
14883
工业
用地
塑料制品业
1.0
40%
17%
8m
267
No.2012GY65
桠溪镇定埠工业园配套区芜太公路北侧、汉隆模具公司东侧
4600.6
工业
用地
专用设备制造业
1.0
30%
13%
8m
300
 
注: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三、挂牌出让起始价、加价幅度等及竞买保证金
 

地块编号
挂牌出让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No.2012GY51
44.7
4万元或其整数倍
13.5
No.2012GY52
24.8
2万元或其整数倍
7.5
No.2012GY53
171
12万元或其整数倍
51.5
No.2012GY54
281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84.5
No.2012GY55
285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85.5
No.2012GY56
110.5
8万元或其整数倍
33.5
No.2012GY57
182
13万元或其整数倍
55
No.2012GY58
234
17万元或其整数倍
70.5
No.2012GY59
169.5
13万元或其整数倍
51
No.2012GY60
83
6万元或其整数倍
25
No.2012GY61
98.5
7万元或其整数倍
30
No.2012GY62
282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85
No.2012GY63
212.5
15万元或其整数倍
64
No.2012GY64
214.5
15万元或其整数倍
64.5
No.2012GY65
66.5
5万元或其整数倍
20

 
 四、本次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429日至2012518日,到高淳县国土资源局一楼103室按规定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2519日至201252816时,到高淳县国土资源局一楼103室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报价手续(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高淳县国土资源局。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在每一轮有效报价之后顺延5分钟(不含审查时间),5分钟之内没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以上地块若在公布的挂牌期限内无竞买者参与竞买,则挂牌期限自行顺延,直至有竞买者报名参加并摘牌,该地块挂牌活动结束。
(二)以上地块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现状。出让地块范围内杆线、树木及其他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如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以上地块挂牌出让面积以宗地界址图实测面积为准,实测面积的增减不改变挂牌成交价格,宗地界址图附后。
(四)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
1、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15日内与挂牌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向出让人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期土地出让金(其中20%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
2、余额土地出让金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60日内缴清;
3、如竞得人不能按以上期限和数额支付土地出让金,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五)竞得人凭土地出让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有关手续。
(六)竞得人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向高淳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交地手续,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注意事项
No.2012GY51~ No.2012GY55号、No.2012GY59~ No.2012GY61号地块上的所有问题由漆桥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No.2012GY56~ No.2012GY58号地块上的所有问题由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负责协调解决;No.2012GY62~ No.2012GY65号地块上的所有问题由桠溪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
九、联系方式
(一)挂牌出让相关事宜的联系方式:
地址:高淳县淳溪镇宝塔路296
电话:025-57307910     025-57307913
(二)竞买保证金的缴纳请与我局财务科联系。
电话:025-57307937
 
高淳县国土资源局
 201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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