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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出让公告(高工告〔2012〕第07号)  该公告被浏览了1579
  本期出让地块详细信息
    无相关地块

 

高淳县国土资源局
(高工告〔2012〕第07号)
经高淳县人民政府批准,高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坐落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产业
类型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强度
(万元/亩)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化率
建筑
限高
No.2012GY66
固城镇工业园区新达成公司以南、239省道以北
1409
工业
用地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
40%
13%
8m
253
No.2012GY67
固城镇工业园区金港公司以南、芜太公路以北
3140.1
工业
用地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
40%
13%
8m、临芜太公路的建筑≥15m
253
No.2012GY68
固城镇工业园区江家庄以南、239省道以北
2598
工业
用地
金属制品业
1.0
40%
13%
8m
293
No.2012GY69
固城镇黄花公路漕塘村段以南
6897.2
工业
用地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0
40%
15%
8m
253
No.2012GY70
固城镇黄花公路花庙村段北侧
9999
工业
用地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0
40%
12%
8m、临黄花公路的建筑≥15m
273
No.2012GY71
固城镇工业园区小全村以西、239省道以南
16951
工业
用地
塑料制品业
1.0
40%
17%
8m、临芜太公路的建筑≥15m
267
No.2012GY72
固城镇黄花公路花庙村常山岗段北侧
5160
工业
用地
橡胶制品业
1.0
40%
17%
8m、临黄花公路的建筑≥15m
260
No.2012GY73
固城镇工业园区科利达公司以南、239省道以北甲地块
355.7
工业
用地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
40%
13%
8m
253
No.2012GY74
固城镇工业园区科利达公司以南、239省道以北乙地块
4115.8
工业
用地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
40%
13%
8m
253
No.2012GY75
固城镇工业园区固欣服装公司以西、芜太公路固城段以南
7650.3
工业
用地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
40%
13%
8m、临芜太公路的建筑≥15m
253
No.2012GY76
固城镇工业园区奥伯墙体材料公司以东、239省道以北
9620
工业
用地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
40%
13%
8m
253
No.2012GY77
固城镇工业园区后埠村以南、239省道以北
8000
工业
用地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0
40%
15%
8m、临芜太公路的建筑≥15m
253
 
注: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三、挂牌出让起始价、加价幅度等及竞买保证金
 

地块编号
挂牌出让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No.2012GY66
20.3
2万元或其整数倍
6.5
No.2012GY67
45.5
4万元或其整数倍
14
No.2012GY68
37.5
3万元或其整数倍
11.5
No.2012GY69
99.5
7万元或其整数倍
30
No.2012GY70
144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43.5
No.2012GY71
244.5
17万元或其整数倍
73.5
No.2012GY72
74.5
6万元或其整数倍
22.5
No.2012GY73
5.2
1万元或其整数倍
2
No.2012GY74
59.5
5万元或其整数倍
18
No.2012GY75
110.5
8万元或其整数倍
33.5
No.2012GY76
139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42
No.2012GY77
115.5
8万元或其整数倍
35

 
   四、本次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430日至2012519日,到高淳县国土资源局一楼103室按规定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2520日至201252916时,到高淳县国土资源局一楼103室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报价手续(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高淳县国土资源局。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在每一轮有效报价之后顺延5分钟(不含审查时间),5分钟之内没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以上地块若在公布的挂牌期限内无竞买者参与竞买,则挂牌期限自行顺延,直至有竞买者报名参加并摘牌,该地块挂牌活动结束。
(二)以上地块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现状。出让地块范围内杆线、树木及其他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如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以上地块挂牌出让面积以宗地界址图实测面积为准,实测面积的增减不改变挂牌成交价格,宗地界址图附后。
(四)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
1、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15日内与挂牌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向出让人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期土地出让金(其中20%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
2、余额土地出让金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60日内缴清;
3、如竞得人不能按以上期限和数额支付土地出让金,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五)竞得人凭土地出让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有关手续。
(六)竞得人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向高淳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交地手续,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注意事项
上述地块上的所有问题由固城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
九、联系方式
(一)挂牌出让相关事宜的联系方式:
地址:高淳县淳溪镇宝塔路296
电话:025-57307910     025-57307913
(二)竞买保证金的缴纳请与我局财务科联系。
电话:025-57307937
 
高淳县国土资源局
 201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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