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工告〔2012〕第08号)
经高淳县人民政府批准,高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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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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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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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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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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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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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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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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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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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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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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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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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2GY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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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坝镇县公路超限检测站东侧、县邮电电缆厂西侧、芜太公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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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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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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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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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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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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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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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m、临芜太公路的建筑≥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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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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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三、挂牌出让起始价、加价幅度等及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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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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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出让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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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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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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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2GY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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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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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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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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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5月18日至2012年6月6日,到高淳县国土资源局一楼103室按规定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2年6月7日至2012年6月16日16时,到高淳县国土资源局一楼103室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报价手续(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高淳县国土资源局。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在每一轮有效报价之后顺延5分钟(不含审查时间),5分钟之内没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以上地块若在公布的挂牌期限内无竞买者参与竞买,则挂牌期限自行顺延,直至有竞买者报名参加并摘牌,该地块挂牌活动结束。
(二)以上地块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现状。出让地块范围内杆线、树木及其他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如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以上地块挂牌出让面积以宗地界址图实测面积为准,实测面积的增减不改变挂牌成交价格,宗地界址图附后。
(四)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
1、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15日内与挂牌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向出让人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期土地出让金(其中20%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
2、余额土地出让金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60日内缴清;
3、如竞得人不能按以上期限和数额支付土地出让金,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五)竞得人凭土地出让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有关手续。
(六)竞得人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向高淳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交地手续,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注意事项
上述地块上的所有问题由东坝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
九、联系方式
(一)挂牌出让相关事宜的联系方式:
地址:高淳县淳溪镇宝塔路296号
电话:025-57307910 025-57307913
(二)竞买保证金的缴纳请与我局财务科联系。
电话:025-57307937
高淳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