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宁工〔201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及《南京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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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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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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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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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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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总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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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让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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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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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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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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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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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制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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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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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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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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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高度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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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用
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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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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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
2014GY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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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学工业园区NO.宁化(2013)GY008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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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化工大道管廊,南至岳子河防护绿地,西至化工园铁路专用线,北至强盛工业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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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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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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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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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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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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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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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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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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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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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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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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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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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
2014GY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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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学工业园区No.宁化(2013)GY01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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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至空地,西至金桐化学,北至大纬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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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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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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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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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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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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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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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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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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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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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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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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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
2014GY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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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学工业园区No.宁化(2014)GY003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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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康扬储运,南至沿江二路,西至岳子河路,北至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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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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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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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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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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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物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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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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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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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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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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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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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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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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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
2014GY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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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学工业园区No.宁化(2014)GY004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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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玉带路,南至空地,西至中瑞化工,北至玉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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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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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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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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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制造
|
化学品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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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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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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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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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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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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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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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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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
2014GY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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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十月村以东,栖霞大道以北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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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均至空地,西至栖霞区十月村,南至栖霞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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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8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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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8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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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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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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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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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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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R≤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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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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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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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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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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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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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
2014GY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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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天路以南、天佑路以东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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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东阳变电站、三环路,南至西湖河,西至科技南路,北至经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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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31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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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31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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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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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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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晶面板及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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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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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R≤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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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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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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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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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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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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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
2014GY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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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白象路以东、天佑路以西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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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南京仙林新市区开发有限公司,南至南京仙林新市区开发有限公司,西至南京仙林新市区开发有限公司,北至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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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4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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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4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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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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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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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晶面板及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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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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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R≤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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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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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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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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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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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No.宁2014GY19、No.宁2014GY20、No.宁2014GY21、No.宁2014GY22四幅地块符合江北新区空间功能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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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幅地块具体用地条件及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土地交付条件
净地,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高压)杆线由受让人负责自行处理;地块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挂牌出让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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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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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出让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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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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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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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4GY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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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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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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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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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4GY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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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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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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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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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4GY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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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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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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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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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4GY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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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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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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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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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4GY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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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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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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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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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4GY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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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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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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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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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4GY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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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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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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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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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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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4GY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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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抵押;所建房产不得分割销售、转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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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4GY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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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抵押;所建房产不得分割销售、转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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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4GY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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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抵押;所建房产不得分割销售、转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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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4GY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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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抵押;所建房产不得分割销售、转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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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4GY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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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范围需包含特殊工艺专机、机械手的研发、制造等;
2、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抵押 ;所建房产不得分割销售、转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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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4GY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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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买人经营范围须包括研发、生产和出售TFT-LCD面板;
2、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抵押 ;所建房产不得分割销售、转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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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宁2014GY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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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买人经营范围须包括研发、生产和出售TFT-LCD面板;
2、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抵押 ;所建房产不得分割销售、转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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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符合上述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六、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6月13日至2014年6月24日下午4:00(报名截止时间),登陆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网站“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价竞买,系统24小时开通。
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14年6月5日起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按规定申领,或者根据网上交易系统界面提示申领。
七、在挂牌出让报名截止时,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已有有效报价的,在自由竞价截止(2014年6月25日下午3:00)时,网上交易系统将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下午3:00开始。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所接受到的有效报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定竞得人。
九、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公开出让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持该“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相关要求办理项目备案(核准、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有关手续。
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十一、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5月23日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南京市中山路171号;
网站:南京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njgt.gov.cn/)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http://www.landnj.cn)
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gy.landnj.cn/welcome1.htm)
业务咨询电话:(025) 89691001
财务咨询电话:(025) 89691021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电话:(025) 89691019
南京市公证处法律咨询电话:(025) 83198600
传真:(025) 83363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