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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出让公告(2007年第09号)  该公告被浏览了9868
  本期出让地块详细信息

 

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2007年第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及《江苏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省政府第11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NO.2007G36地块

土地坐落: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办事处大方村地块;

用地总面积为587953.2平方米,其中规划道路面积为55671.3平方米,绿化用地面积为42232.9平方米,教育用地面积22000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为468049.0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

二类居住用地

地块编号

A地块

B地块

实际出让面积

200053.6平方米

267995.4平方米

建筑容积率

2.2

2.2

建筑密度(%)

25%

25%

绿地率(%)

35%

35%

建筑高度(M)

100

100

集中绿地(公顷)

0.7

0.7

建筑间距系数

1.3

1.3

控制指标说明

规划道路、绿地和小学等代征用地,均不得纳入指标计算。

规划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且高层建筑与北侧居住建筑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40米。

用地范围内应配建两个基层社区中心,其用地规模均不得小于7000平方米,各自建筑规模均不得小于1500平方米、社区中心绿地及室外体育活动场所不得少于4000平方米,并向公众开放。每个基层社区中心的功能应包括:文化活动站400平方米,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中心300平方米,托老所600平方米,医疗卫生设施200平方米,基层社区中心应以集中布局的方式将上述功能综合起来。上述公共配套设施建成后应无偿交给政府管理使用。

用地内应配建一座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米的菜市场。

用地范围内应配建30班小学一所,用地面积不得小于22000平方米,其位置应布置在A地块内。学校建成后应无偿交给政府管理使用。

应配建12班幼儿园两所,每所幼儿园用地面积均不得小于4700平方米,其位置宜分别布置在A、B地块的用地内。

A、B地块内应分别布置不少于7000平方米集中绿地,集中绿地可分块设置,但其每块绿地的面积均不得小于3000平方米。

沿六号路两侧的第一排建筑的底层和二层必须布置商业建筑、社区服务等公共设施,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内街等交通辅助设施。

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市政道路、公共绿化由竞得人出资建设。所有现状高压杆线由竞得人按规划要求自行处理。

根据国家南京市有关规定,本住宅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M2以下住房面积占住房总面积的比重不得低于45%。

2、地块编号:NO.2007G37地块

土地坐落:南京市秦淮区莲子营地块,东至莲子营路,南至长乐路,西至平江府路,北至白鹭洲大酒店;

用地总面积为7163.8平方米,地上绿化用地面积为1907.4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为地上面积5256.4平方米、地下面积1907.4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商业办公用地;

容积率:≤2.0;

建筑密度:≤50%;

建筑高度:≤24米;     

建筑容积率计算基数为1号地块可建设用地面积。

地上绿化用地为城市公共绿地,地下空间可开发利用,用途不限。

3、地块编号:NO.2007G38地块

土地坐落: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以北,江东中路以东地块;

用地总面积为25321.9平方米,代征用地面积3679.2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为21642.7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新闻出版办公用地;

容积率:3.5-5;

建筑密度:≤50%;

建筑高度: 120米。

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土地交付条件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土地交付条件:房屋及构筑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杆线等)均以现状为准。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居住份额用地70年,商业份额用地40年,办公份额用地40年,其它份额用地按法定最高出让年限。

三、挂牌出让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地块编号

挂牌出让起始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NO.2007G36

57000

200或其整数倍

9000

NO.2007G37

12000

100或其整数倍

1800

NO.2007G38

5520

100或其整数倍

830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五、有意竞买者请于2007年7月30日至2007年8月10日上午11:00(工作日),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07年7月20日起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2号窗口按规定申领。

六、接受竞买报价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07年7月30日上午8:30;

截止时间:2007年8月10日下午2:45(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

七、挂牌现场会时间及地点:2007年8月10日下午2:30,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特别提示: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与挂牌现场会时间为同一天。

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报价书》,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对出让地块有两个竞买人,且该地块已有有效报价的,出让人主持对公开出让地块进行现场书面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对出让地块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竞买人,且该地块已有有效报价的,出让人主持对该地块进行现场拍卖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竞得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发建设。

九、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

十、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07710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南京市珠江路同仁西街7号

网站: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njgt.gov.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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