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2014年第20号)
经市政府批准,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出让条件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名称
|
四 至
|
总用地面积
(m2)
|
出让面积
(m2)
|
规划用地
性质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建筑高度
(m)
|
绿地率
(%)
|
住宅部分90 m2及以下的套型面积所占比例
(%)
|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
|
NO.2014G95
|
雨花台区雨花经济开发区Soa010-01-07-14
4S店地块
|
东至国有空地,南至国有空地,西至规划六号路,北至规划三号路。
|
10303.35
|
9330.22
|
B1商业用地
|
40年
|
≤2.0
|
≤50
|
≤35
|
/
|
/
|
4900
|
/
|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980
|
2
|
NO.2014G96
|
雨花台区雨花经济开发区Soa010-01-07-28
4S店地块
|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南京大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用地。
|
9141.26
|
6592.21
|
B1商业用地
|
40年
|
≤2.0
|
≤50
|
≤24
|
/
|
/
|
3461
|
/
|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700
|
3
|
NO.2014G97
|
栖霞区马群街道马群大道3号地块
|
东至钟山学院,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钟山学院、国有土地。
|
148819.13
|
120209.68
|
Rab老年公寓用地(住宅)
A5医疗卫生用地
|
住宅70年
医卫50年
|
综合容积率:1.54
|
——
|
——
|
——
|
/
|
100000
|
145000
|
2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20000
|
4
|
NO.2014G98
|
江宁区高新园城东路以西、L组团以北地块
|
东至城东路,南至外港河路,西至泥塘路,北至河道。
|
21464.28
|
21464.28
|
R2二类居住用地
|
70年
|
1.0<R≤2.5
|
≤15
|
≤100
|
≥35
|
>50
|
33500
|
48500
|
6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7000
|
5
|
NO.2014G99
|
江宁区高新园城东路以西、L组团以南地块
|
东至城东路,南至河道,西至河道,北至天景山二号路。
|
41956.35
|
41956.35
|
R2二类居住用地
|
70年
|
1.0<R≤2.7
|
≤15
|
≤100
|
≥45
|
>50
|
70000
|
101000
|
12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14000
|
备注:
NO.2014G95:(1)竞买人须销售知名品牌汽车,提供所销售汽车品牌的销售授权,并符合雨花经济开发区产业要求;
(2)竞买人竞得的土地及所建房屋的转让和销售对象须为销售知名汽车品牌的企业,并且须经雨花区政府同意。
NO.2014G96:(1)竞买人须销售知名品牌汽车,提供所销售汽车品牌的销售授权,并符合雨花经济开发区产业要求;
(2)竞买人竞得的土地及所建房屋的转让和销售对象须为销售知名汽车品牌的企业,并且须经雨花区政府同意。
NO.2014G97:(1)地块A分区为Rab老年公寓用地,出让面积23168.52㎡、容积率1.01≤R≤1.75、建筑高度≤35米、建筑密度≤30%。
(2)地块B分区为Rab老年公寓用地,出让面积36107.51㎡、容积率1.01≤R≤1.5、建筑高度≤24米、建筑密度≤30%。
(3)地块C分区为A5医疗卫生用地,出让面积30917.25㎡、容积率≤1.0、建筑高度≤24米、建筑密度≤40%。该分区须建设老年康复医院,床位数不少于400张。
(4)地块D分区为A5医疗卫生用地,出让面积30016.40㎡、容积率≤2.0、建筑高度≤24米、建筑密度≤40%。该分区存在现状建筑物,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须向栖霞区政府支付该建筑物的评估价格5479.3152 万元人民币,该现状建筑可进行保留,但保留建筑一并计入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规划控制指标。该分区须建设医护型老年公寓,床位数不少于1000张。
(5)A、B分区用地性质为老年公寓(住宅),A、B分区可建设居住对象为老年人的公寓(住宅)项目。在规划方案审定前,竞得人须先征求民政和卫生部门意见,C、D分区医疗卫生用地上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6)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须与栖霞区政府就项目使用功能、建设要求、后期监管等签订开发建设协议。
NO.2014G98:该地块内商业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8%。
NO.2014G99:该地块内商业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8%。
上述地块中用途包含住宅用地的当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竞争的,停止竞争地价,改为竞争保障房建设资金,出资最高者为竞得人。加价为该地块原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
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四、有意竞买者按以下时间,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办理报名、报价手续,并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接受竞买报名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5年1月8日上午9:00;
截止时间:2015年1月20日下午16:00(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14年12月31日起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按规定申领。
五、接受竞买报价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5年1月8日上午9:00;
截止时间:2015年1月21日下午14:30(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
六、挂牌现场会时间及地点:2015年1月21日下午14:25,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厅1238室。
七、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统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报价书》,进行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对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该地块已有有效报价的,出让人主持对该地块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竞得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十、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2月19日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人民中学对面,金陵中学隔壁)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10楼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奥体中心东门对面)
网站: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http://www.landnj.cn)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njgt.gov.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业务咨询电话:(025)89691001、(025)89691002
财务咨询电话:(025)89691021
南京市公证处法律咨询电话:(025) 89690113
传真:(025)83617841
南京市住建委开发管理处咨询电话:(025) 83753573